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会的常设监督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若干名,监事若干名。监事应当从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爱律师事业和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专职执业七年以上的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律师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但监事长连任不得超过二届。副监事长每届更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理事不得担任监事,监事不得担任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名单(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马卓檀、王卫永、方民、卢坚、朱又又、刘声平、劳敏生、邹业锋、邹光彬、汪腾锋、陈信行、陈喆彦、林楚泉、欧阳锦添、孟荻、钟君安、徐春龙、唐菲菲、黄炳坚、黄振辉、黄德华、曹建勋、鲁东飚、雷雪梅、谭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