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办案心得和典型案例的通知2019年01月16日 11:3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分享业务经验和办案心得,收集和推广我省律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经验做法,提高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的专业能力,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征集由我省律师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办案心得和典型案例,并从中优选具有代表性的办案心得和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办案心得所依据案例和典型案例为近二年审结并生效的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案例和办结的非诉讼案例,生效时间以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送达裁判文书的时间为准,办结的非诉讼案件以当事人的确认或其他证明为准。

2.申报人必须是广东省执业律师并且是该申报案例的承办律师。

二、申报材料

(一)办案心得

1.《办案心得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由申报人签名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办案心得》。撰写格式要求见附件3。

(二)典型案例

1.《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由申报人签名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典型案例》。撰写格式要求见附件3。

3.相应的裁判文书(非诉讼案件提供能证明代理过程和成果的材料)。

三、评审标准
  入选代表性办案心得、典型案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案例应有深度、有实务参考价值。

2.律师在案例中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对未成年人保护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案件处理结果具有行业引导力和价值导向性,在同类案件中具有突出的代表和指导意义。

3.代理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主动收集及有效运用证据材料,法律法规及政策运用适当,与当事人沟通良好,案件代理结果令当事人满意。

4.案例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起到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1.请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752703407@qq.com。发送时,请一并提供Word文档。邮件主题:申报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办案心得/典型案例+申报人姓名+所在律所名称。

申报材料须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原则上不纳入评审。

2.联合申报的,每位申报人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情况,否则视为不同意申报。

五、其他事项

应征案例及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则视为申报人已授权本会在相关刊物、书籍、律协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刊登或发布,且前述使用无需向申报人支付报酬。

因案例入选后有可能公开发表,凡涉及国际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例,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六、联系人

郑雪梅,电话:13502866365。

 

附件:1.办案心得申报表

2.典型案例申报表

3.办案心得和典型案例格式要求

附件.docx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