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助活动的通知2020年02月02日 12:45

粤律协〔2020〕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律师协会: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在蔓延,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国多地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阻击战。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工作任务艰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医用防护物资紧缺,并已发出接受社会爱心捐赠账户和急需物资信息的公告。全国各地医务工作者纷纷自愿请战,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武汉等地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我省包括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员在内的广大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也纷纷自发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援武汉等地抗击疫情,彰显了广东律师行业的大爱情怀。

值此关键时刻,为凝聚全省律师行业强大的战斗力,体现律师社会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支援疫情严重地区的人民群众和在防控疫情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助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协会迅速部署,动员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捐助活动。党员要带头捐助。

二、捐助活动以自愿为原则。捐助形式可以包括捐款、捐赠物资、为医务工作者或患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建议以捐款为主。捐赠物资的,建议自行向广东省红十字会捐赠。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不建议以社会志愿者身份前往疫区。

三、捐款途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各市律师协会汇集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捐款,统一由各市律协汇至省律协账户,由省律协代表全省律师行业向有关具备资质的慈善机构捐款,专用于疫情防控。2.捐助主体可直接向有关慈善机构捐款,并向当地律师协会报告具体捐款数额(提供相关证明或票据),由市律协汇总捐助情况并报省律协。

四、请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协会于2020年2月4日前开展动员组织工作,首笔捐助款项请于2月11日前汇至省律协银行账户,并同时将本市律师行业捐助情况报省律协(包括自行捐助及通过律师协会捐助的金额)。后续捐款汇付及截止日期视情况另行通知。届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协将适时予以表彰。

各市律师协会汇集捐款后,请汇至:广东省律师协会银行账户(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城支行,银行帐号:4400 1580 1070 5900 0706),并注明“某市律协肺炎疫情防控捐款”。律师事务所及个人捐款,请勿直接汇至省律协。

联系人:省律协秘书处办公室张静、姚淑芬,电话:020-66826950。


 

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