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克时艰!广东律协决定减免部分会员会费2020年03月15日 21:02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广东律师行业的冲击,省律协十一届十六次理事会议(微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决定对我省部分个人会员减免会费。






2020年3月13日,省律协召开十一届十六次理事会议(微信会议)。省律协98位理事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秘书处领导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会长肖胜方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包括减免疫情期间部分个人会员会费、节约使用律师协会工作经费、设立行业疫情防控专项基金、引领和支持党员律师参与疫情防控等十三个方面,旨在全面维护全省律师正当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会员减免部分会费:


一、在2018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取得律师执业证(以执业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首次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二、会员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即1955年3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三、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省律协一年会费。


四、因疫情防控滞留湖北(自此次理事会通过决议当日起算)未返回广东执业的律师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此外,意见附件还针对会员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做了说明:


一、所减免的会费不包括应上缴全国律协会费(120元/人)以及各市律协的会费(是否减免由市律协自行决定)。


二、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会员,在核算执业时间时,按累计执业年限计算。


三、凡符合条件的会员应先向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由该所向本市律师协会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律协审查核实盖章加具意见后报送省律协,经核实无误,方可享受减免会费政策。外省转入的会员,需提供原执业地有关年限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的,则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2020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计划》《2020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及期满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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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面前,我们阻隔病毒,不隔离关爱。作为广东近5万律师的娘家,省律协一直以关心关爱会员所需为己任,面对突如其来的冲击,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会员的关爱和扶持工作,与全体会员共克时艰。



以下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内容。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

健康发展的意见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重,对我省律师行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要求,为维护全省律师执业权益,促进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减免疫情期间部分会员会费。执业3年以下,或年满65周岁以上,或因疫情防控滞留湖北的个人会员,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会员,免交省律协一年会费。


二、节约使用律师协会工作经费。以2019年经费决算为参考标准减少省律协经费预算,除培训类活动经费外,其他活动经费预算总体上缩减10%;除日常运行必须的活动外,适当减少省律协及其监事会、秘书处、各委员会等内设机构举办的需使用会费的部分活动,倡导组织举办不需使用会费的活动。


三、设立行业疫情防控专项基金。省律协设立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3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扶助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个人会员及从业人员,以及为全省律师行业有困难的从业人员购买口罩等疫情防护物资。


四、保障会员执业权益。协调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台便捷诉讼服务措施,解决律师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推动实行远程阅卷案、会见、开庭等。协调解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因疫情影响导致的不必要或无法做到的条件障碍。


五、出台实习管理及考核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因疫情影响的律师申请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及考核相关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申请执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安排专门资金,通过比价、谈判等,采购知名网络平台法律业务培训课程,供律师会员免费学习。疫情期间,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培训,通过企业微信、省律协官网、省律协远程教育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


七、加大疫情期间青年律师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措施,帮助青年律师解决在疫情期间执业中遇到的问题,缓解青年律师执业和生活压力。


八、加大律师会员保险保障力度。适当增加本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减轻律师会员负担。对于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协调保险公司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审批。


九、建立行业异地办案协调沟通机制。省律协、各市律协组织全省律师成立异地业务办理自愿服务队,对需要跨市办理的相关案件,委托当地律师办理。同时,协调沟通湖北等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建立异地办案协作机制。


十、协调争取政府相关扶持政策。沟通协调税务、社保等部门,律师事务所参照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在疫情期间纳入减免税费、社会保障费等优惠政策使用范畴。


十一、开展关爱会员活动。对于感染新冠肺炎的律师,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并按标准给予慰问金。


十二、加强律师行业正面形象宣传。充分利用律协自媒体及合作媒体为广大律师提供宣传平台,突出律师开展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公益服务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彰显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正能量,拓展行业潜在法律服务市场。


十三、引领和支持党员律师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党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律师坚定信心,共同抗击疫情。用好抗疫情划拨的党费和党建专项经费,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宣传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增强凝聚力。


供稿 | 发展部、宣传部

编辑、排版 | 冼莉、晓玲

校对 | 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