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出台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十七条意见2020年03月16日 23:23


新冠肺炎疫情给律师行业特别是青年律师带来了较大影响。为关心和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省律协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于3月13日省律协理事会议通过。





省律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从进一步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推动律师事务所扶持青年律师、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青年律师发展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7条措施,加大对青年律师专业能力培训、生活保障支持等的扶持力度,以帮助青年律师渡过难关。


意见明确,对青年律师免除部分会费,并加大青年律师职业责任险、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为青年律师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在专业能力培训方面,省律协将加大对青年律师工作的资金投入,从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到开展法律理论及实务研究,全方位进行培训。同时,省律协还将组织开展网络律师专业技能培训,供青年律师进行远程学习。目前,省律协与无讼联袂举办的法律专业公益培训网络课程已经升级为”全网公开课“,我省律师均可积极报名参与。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青年律师执业遇到的问题,比如在安排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适当向青年律师倾斜,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参加公益法律服务等,在实践中全面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促进我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面对疫情,青年律师更需要“娘家”的关心与支持。省律协将进一步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促进全省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全文内容。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对律师行业造成了较大影响。特别是青年律师,执业经验不足、案源不稳定,疫情之下业务萎缩,面临较大的工作生活压力。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为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关心和支持青年律师,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工作,促进我省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意见。


一、律师协会进一步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


1.减免青年律师的部分会费。执业3年以下的青年律师,免交省律协一个季度会费。


2.加大对青年律师工作的资金投入。在律协年度预算中增加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项目和经费,全方位开展培训、研讨、业务交流等工作,进一步扩大青年律师受惠面,提高全省律师行业青年律师整体素质。


3.加强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培养。组织开展网络律师专业技能培训,可通过在线视频、录制视频课程、PPT课件等形式,或依托其他互联网在线教育平台,为青年律师提供远程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市律师协会,可统一购买相关课程,免费供青年律师学习。 


4.加大对青年律师培训力度。疫情结束后,实施青年律师“千优百俊”培养计划,增加培训名额;在年内举办的各类高端法律业务培训中,向青年律师开放更多的免费名额;在加强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和挑选人才入库名单中,吸收更多的优秀青年律师参加。


5.组织开展法律理论及实务研究。以征文、征集案例等形式,为青年律师提供研究成果发布平台。对于青年律师优秀的论文及典型案例等,在协会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发表。鼓励青年律师提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法律资料检索及专业学习能力。


6.加强青年律师宣传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在执业过程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律师及其先进事迹,树立青年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在今后的相关表彰中对青年律师给与适当政策倾斜。充分利用律协自媒体,为青年律师搭建宣传平台。


7. 组织和鼓励青年律师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参与公益服务中提升专业技能、发展客户资源和拓展案源。


8.加大对青年律师执业责任险、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增强青年律师的获得感、幸福感。对于符合条件申领抗疫情专项公益基金的,要及时予以发放。


二、推动律师事务所扶持青年律师


9.用好用足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有关支持和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加强统筹安排,更多地向本所青年律师予以倾斜,让青年律师在政策范围内得到更多的实惠。


10.加强律师所“传帮带”工作。鼓励和支持案源较多的律师通过联合办案、跨团队合作、适当让渡案源等方式,对青年律师进行帮扶,切实解决青年律师案源不足问题。


11.加强律师所专业团队建设。把青年律师吸收加入相关业务团队,强化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青年律师办案的业务水平。


12.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3.在疫情期间,律师事务所要利用本所资源,尽量为有困难的青年律师协调口罩等疫情防护物资,解决复工返岗后的安全防护问题。


三、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青年律师发展


14.助力青年律师拓展案源,协调有关部门将法律援助案件、“12348”热线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涉法涉诉信访值班等具有一定补贴的公益法律服务事项,安排青年律师进行办理。


15.在新一轮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让青年律师有更多的机会服务基层群众,了解民情,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健康成长。


16.探索建立以青年律师为主体的专职公益律师制度。推动组建一支专门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具有广东特色的专职律师队伍,鼓励青年律师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公益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水平。


17.探索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券制度,支持青年律师发展。落实司法部关于每名律师每年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50小时的倡议,允许律师以购买服务券的形式履行服务义务,鼓励青年律师承担更多的公益法律服务,从而获得服务券及其所对应的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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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发展部、宣传部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