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 首页
  • 协会介绍
    •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架构
  • 行业党建
  • 会员服务
    • 投诉中心
    • 维权中心
  • 行业资讯
    • 协会动态
    • 协会通知
    • 其他通知
    • 招聘信息
    • 《广东律师》
    • 宣传视频
  • 行业规章
    • 法律法规
    • 政策文件
    • 组织规范
    • 行为规范
    • 业务规范
    • 实习规范
  • 信用信息平台
  • 涉外工作
    •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 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
"律满意"登录

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发布时间:2024-05-09 阅读次数:17次

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王士龙


  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对党纪的学习是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党纪的前提。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让铁纪“长牙”、发威,首先要求党员、干部了解和敬畏党的纪律。不加强学习,不知道我们党有哪些纪律,不了解违反纪律的后果,就难以严格遵守、自觉执行纪律。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党的纪律要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成为全党的行为准则,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要形成纪律自觉,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这是其出现违纪问题的重要原因。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熟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养成自觉运用党的纪律规范自身言行的良好习惯,以严明的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时时刻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决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要注重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加强教育,把纪律要求贯穿到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中,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营造时时讲纪律、处处讲纪律的良好氛围。二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关键作用,以案说纪、警钟长鸣,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综合运用召开警示教育会、学习典型案例集、编印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针对性。特别要注重分级分类、因人施教,让警示教育更加见人见事、入脑入心,防止把警示案例当“故事”听,觉得“与己无关”“离我太远”。三要发挥好各级党校的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丰富党纪学习教育形式,既要讲纪律理论,也要讲违纪案例,引导学员自觉学规学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教育和惩治双管齐下,才能真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没有纪律教育,党员、干部就难以真正从思想上增强纪律自觉,导致纪律执行只能“治标”而难以“治本”;没有纪律执行,特别是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不加惩治,纪律教育就容易成为“光说不练假把式”,难以达到“惩一”而“儆百”的效果,导致纪律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把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二者良性互动,推动治标与治本相贯通,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下一条:汕尾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广东省律师协会
  • 咨询电话: (020) 66826388
  • 邮       编: 510623
  • 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
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架构
行业党建
会员服务
投诉中心
维权中心
行业资讯
协会动态
协会通知
其他通知
招聘信息
《广东律师》
宣传视频
行业规章
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
组织规范
行为规范
业务规范
实习规范
信用信息平台
涉外工作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

友情链接:

  • 广东省司法厅
  • 中国律师网
  • 广东法院网
  • 广州仲裁委员会服务律师平台
  • 中国仲裁在线
  • 广东财经大学
  • 华南科技大学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北大法宝
  • 无讼案例
  • 香港仲裁会
  •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澳门律师工会
  • 香港大律师工会
法律声明隐私政策
Copyright © 2000 ~ 2026 广东省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6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