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执业警示录(二)》编撰工作会议在江门召开2018年09月13日 17:38

2018年9月8-10日,《广东律师执业警示录(二)》编撰工作会议在江门召开。编写组主编张杰、副主编邓捷、陈建华、鲁楷、吴江,编辑王丽娜、孙成、李海峰、赵东川、吴建伟、刘吉春、郭中亮、陈骞共13位编写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张杰主编主持。


鲁楷副主编首先就警示录编写进度及编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简要介绍,陈建华、吴江副主编就警示录章节排序、分类问题提出修改建议。与会成员随后就编撰框架、案例择取、案例行文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而卓有成效的讨论。


经过充分讨论,编写组对警示录从编撰形式和内容都作了进一步修改和调整:确定了警示录的封面版式及排版格式;对典型案例作了精简,删除了部分典型性不足的案例;对每个案例评析内容逐字校对,确保行文更加准确、通顺。


张杰主编强调,编撰《广东律师执业警示录(二)》旨在提高律师行业纪律意识,务必要确保文中收录的每一个案例都具备典型性和警示性。(撰稿: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工委会鲁楷,摄影:刘威,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