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视角与有效辩护的选择”讲座在中山成功举办2018年09月21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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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律师的刑事辩护能力和业务水平,2018年9月7日下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刑专委”)、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职辩委”)和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辩委”)联合中山市律师协会在中山举办“公诉视角与有效辩护的选择”讲座。


本次讲座特邀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担任主讲嘉宾。中山市律协会长卢宏盛出席讲座并致辞。省律协监事邱爱山列席讲座。省刑专委主任郑剑民、省职辩委主任郑城、省经辩委主任南芳及各委委员、中山市律师等200余人到场参加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城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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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律协会长卢宏盛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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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职辩委主任郑城主持讲座)

卢宏盛会长在致辞时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沈丙友处长及省律协三个刑事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到来,本次讲座将有利于提高中山律师的刑事辩护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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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

本次讲座主题是:公诉视角与有效辩护的选择。沈丙友处长的主要授课内容有:如何更好地将侦查事实、公诉事实、辩护事实转化为审判事实;提出公诉与辩护之间“存大同求大异”的观点;指出有效辩护的起点在于发现真问题,利用公诉机关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程序,辩护律师可以抽丝剥茧地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线索,提出“证据疑、事实疑、法律疑、常理疑”,辩护律师要善于合理怀疑,有针对性地运用排除非法证据等规则,为公诉机关有效防错提供助力,实现公诉与辩护的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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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

沈丙友处长在讲座过程中通过剖析多个广受关注的具体案例及实践总结,娓娓道来,深入浅出,精辟地将授课重点与实际相衔接,实现理论与实际的高度融合。其提出的新观点、新理念立足于国家司法审判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路径,具有极高的可操作性,为辩护律师提高辩护职责提供了理论的指导。


沈丙友处长特别指出,防止冤假错案是公诉人与律师双方共同的底线,双方共同进步、一起坚守,一起努力。本次讲座的尾声还安排了现场提问环节,参会律师纷纷向沈丙友处长请教在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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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经辩委主任南芳)

讲座尾段,南芳主任对沈丙友处长的精彩讲课作出点评。南主任提到,沈丙友处长凭借自己在一线公诉工作多年所累积的经验和阅历,为参会律师分析讲解了多个案例,为辩护律师在行使辩护职能的过程中开拓了思维,树立了新观念。辩护律师要善于与检察机关沟通,懂得理清辩护思路,抓住辩护重点,实现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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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刑专委主任郑剑民)

郑剑民主任通过结合自己三十余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与教训,高度赞扬沈丙友处长的精彩讲座。他表示沈处长的发言,重点突出清晰,内容详实,深刻精辟,切合实际,有深度、有广度。这次讲座是检辩双方的共建活动,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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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监事邱爱山)

最后,邱爱山监事对本次讲座发表监事意见。邱监事提出,本次讲座的开展符合时代要求,为省律协与地方律协的共同合作发展提供了纽带牵引作用,有助于推动广东省尤其是粤东地区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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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嘉宾现场留影)

讲座结束后,参会律师纷纷表示沈处长的讲座干货满满、获益良多,为重塑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检辩关系提供了新思路,也为刑辩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开拓了办案思维,有利于提高中山律师的辩护技能和业务能力,本次讲座的举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拟稿:省律协职务犯罪辩护专委会,摄影: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核稿:黎雪滢,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