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学界精英荟萃共同探讨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2018年11月03日 00:29

2018年10月27日,为积极响应国家对完善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法治论坛在广州隆重举行。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郭汉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少敬、秘书长叶港,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志军;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刘恒,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等领导嘉宾出席论坛。论坛开幕式由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达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武主持。参加本次论坛的大学院校专家、学者,公、检、法干部代表和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达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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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梁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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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少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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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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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 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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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 蒋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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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武

梁震副书记在开幕式上致辞,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省律协村(社区)法律顾问委、知识产权委、法律顾问委为产权保护、法律风险管理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肯定和感谢。并指出,本次论坛探讨如何更加合理设置规范的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非常切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梁震副书记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结合广东省实际多提宝贵意见,特别是围绕在“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广东省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如何加强产权保护、防范风险等方面建言献策;二是希望公、检、法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为律师办理涉产权保护案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助力防范化解产权保护各类风险;三是希望各位会员不忘初心,结合所在岗位的职责,加强产权保护各类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四是希望广大律师牢记使命,帮助各类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制定风险预案,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王少敬副会长代表省律协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对一直以来支持我省律师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他表示,广东省目前已经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村(社区)律师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和村民的个人财产保护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广大律师应增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保护产权的使命感,尤其村(社区)律师应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中发挥好重要作用。村(社区)律师应着力提高知晓度、业务能力,做好村居普法工作,成为农村产权保护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此外,主论坛宣布了主题征文评奖结果,并对获奖作者进行颁奖,本次论坛面向大学院校、公、检、法、司、律师等社会各界广泛征文,论文投稿数43篇。经论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得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共计14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优秀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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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震副书记为论文一等奖获得者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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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敬副会长、王志军副会长、刘恒会长

为论文二等奖获得者们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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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港秘书长、雷建威主任、陈永忠主任

为论文优秀奖获得者们颁奖

随后的主旨演讲环节,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蒋悟真,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以及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永忠进行主旨演讲。主论坛的最后,刘恒会长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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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分论坛分为“农村集体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管理”和“企业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管理”两个主题,分别由参会嘉宾和部分论文作者进行专题发言和互动交流。各位发言代表多角度、全方位与参会人员就产权保护的方法、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保障、企业的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供稿、摄影:省律协村(社区)顾问工委;核稿:行业发展部;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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