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来粤开展立法调研省律协组织律师积极建言献策2019年01月03日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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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巡视员、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杨明仑率调研组来广东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共同债务立法工作调研,并在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进行座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巡视员段京连、一处干部罗鑫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王灯一同调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雷斌陪同调研。我会选派婚姻家庭专委会主任游植龙,副主任宁淑娟,秘书长张哲,委员陈红、郝国典、魏素琼参加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海宁主持。


会上,婚姻家庭专委会与会委员分别就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指导思想、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及立法技术、夫妻共同侵权之债、被监护人侵权之债、夫妻一方因承担法定抚养义务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对外借款之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及责任范围等问题提出了自已的意见和建议。


杨明仑巡视员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共同债务立法非常重要,深受社会关注。调研组这次来广东调研收获很大,广东律师水平很高;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高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准备很充分。调研组将会跟广东律师保持密切联系,继续听取意见,更好地推动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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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摄影:省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核稿:余烨欣,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