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金融典型案例的通知2019年01月07日 16:4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律师办理金融案件的实务研究水平和能力,充分展示我省律师办理金融案件的优秀成果,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由我省律师办理的涉金融法律案例,从中评选典型案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案件为近两年审结并生效的金融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例,金融诉讼案件生效时间以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下达的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为准,非诉案例以办理完毕时间为准。

2.申报人必须是广东省执业律师并系该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二、评审标准

入选典型案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影响。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创新性。诉讼类:或属于新类型纠纷,或对法律漏洞填补,或适用新颁布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或对法律适用范围有所突破等,对今后同类案件有参考作用。非诉类:交易方案充分实现委托人商业目标,交易成本合理,交易风险控制得当,交易方式具有创新性。

3.特殊性。具有特殊的疑难点,律师在办理过程中的采取了较好办案思路、办理方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申报要求

1.填写《金融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人签名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联合申报的,每位律师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情况,否则视为不同意申报。

2.撰写《金融典型案例》(撰写格式见附件2、3),并提供相应的裁判文书和证明材料。

如系诉讼案件,需提供相应的诉讼裁判文书、该案本身的主要办案材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注:不必提交案件的证据材料)。如系非诉讼案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文件,也可同时提交体现该案的社会影响、典型意义或创新亮点的佐证材料。

因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布,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3.上述材料应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不纳入评审。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金融典型案例申报表》和《金融典型案例》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13326883768@163.com(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套)。

五、联系人 

曾捷,省律协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3326883768。

 

附件:1.金融典型案例申报表

2.金融典型案例(诉讼类)撰写格式

3.金融典型案例(非诉类)撰写格式


附件.docx

 

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