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09月10日 22:06

各律师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现向社会公开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2-3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承担民事合同审核以及少量行政刑事法律工作。具体如下:

一、律所应具备条件:(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含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二)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三)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律师应具备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二)5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三)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执业经验。

三、联系方式: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律所成立时间、律师人数、办理过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情况、担任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情况等)及律师简介(包括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执业年限、办理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担任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情况等)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本于2020年9月30日前发送联系人电子邮箱yjz@customs.gov.cn,纸质文本一式三份请寄至:广州市沙面五街二号 法规处收。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20-81108446)。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