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律师为人民丨行走在雪域高原上的“劳模”2022年08月10日 09:28

广东律师始终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充分发挥了法律专业优势和为民服务职能作用。“广东律师之家”特设“人民律师为人民”专栏,报道广东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初心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委政府和市场主体,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每一宗“案件”,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为弱者发声、为贫者服务、为冤者呼号”是傅德辉作为律师一直以来的追求,也是支持他长久走在法律援助路上的力量。

 

傅德辉执业经历将近30年。作为一名“60后”律师,他从2013年起决定放弃优厚的收入和优越的生活,先后参加了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司法部“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从此开始了他不同寻常的法律援助之路,践行和升华着自己的职业信仰和人生理想。正是这样一位有情怀、有信仰、有责任、有担当、有爱心、受人尊敬的律师,在参与我国边远贫困地区法律援助事业中成绩斐然,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等。今年他又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每一份荣誉都是对他多年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的肯定。

 

 

两次发言,坚定使命担当

德辉2015年首次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上代表全国律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做了“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的发言。4年后,他被推举为司法部首届“援藏律师服务团”团长,接受司法部的授旗。在启动仪式上代表全国律师做了“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情怀、有信仰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发言。他在发言中说:“为公平正义献身的信仰;为追求实现法治国家的信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信仰;为践行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的信仰是我作为法律人毕生追求。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是我们这个时代律师的使命、责任、担当。”

 

 

几年奔走,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

在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后,傅德辉先后去到西藏林芝县、波密县,云南绿春县,新疆伊宁县,贵州从江县等偏远地区专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自此把自己的执业时间全部留给边疆、留给高原、留给那些最需要他的人们。

 

 

(在西藏林芝县下乡办案)

 

(在云南绿春县下乡办案)

 

期间,他走过数不清的颠簸路,克服无数困难,到访许多的村寨,慰问许多的农家,多次开展“送法下乡百寨行”活动。他说:“法律援助永远在路上。”他用汗水和泪水完成大量法律援助工作,用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践行他的理想,感动着人们。这些故事既有像西藏的扎西、琼拉、次央,新疆的阿依古丽,云南的波奴等一个个普通受援人感人的案例,也有像涉及35177亩土地,585户村民,2404名胶农的云南“坝溜胶场”“龙塘胶场”土地纠纷案,像西藏波密县“岗云杉林违建拆迁案”等在当地有重要影响的案件。

同时,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傅德辉为服务地政府和受援人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办理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他书写了不计其数的法律文件和法律意见,参与了不计其数的政府法治会议,开展了不计其数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治培训、送法下乡活动,受援人达数千人。在傅德辉服务过的地方,最常听到的就是“有困难找傅律师”“傅律师请你留下来”,而他认为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可,就是他在法律援助路上得到最好的回报。

 

(在西藏波密县接待农民工)

 

(在贵州从江县送法下乡)

 

傅德辉还把一路上参与法援工作的点滴记录下来,撰写了数十万字的工作笔记,他写到:“我深切感到,对于一个无律师县,人民群众对律师的渴求多么强烈。特别是一些底层的弱势群体,因得不到有效法律救助丧失了应有的权益。作为一个律师,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用爱去温暖他们”。傅德辉的故事与大多数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都相似,“那些法律资源匮乏的边区和那些困难的人民不能被遗忘,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心愿。

2022年,傅德辉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提及这份荣誉他表示:“我做的远远不够,我要以此作为鞭策和动力,继续努力,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供稿 | 傅德辉、省律协文化宣传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编辑、排版 | 晓玲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