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实习律师到广东省司法厅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的公告2023年11月06日 18:05

为加强我省实习律师实务训练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自2019年起在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设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岗位,每年定期组织专职实习律师开展实务培训工作。现面向我省专职实习律师发出2023年招募公告,具体招募情况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名额

我省专职实习律师,4名

二、条件要求

参加实务培训的实习律师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已依规取得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书的专职实习人员,实习期尚未满九个月;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律师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熟悉行政法和公共管理等专业领域;

4.能够安排时间参与培训,服从培训部门工作安排。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截止。我省有意愿报名的实习律师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报名表,经本人签名、指导律师加意见、律师事务所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省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huiyuanbu@gdla.org.cn。

(二)审查和面试。省律师协会对实习律师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并通知报名信息真实、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参加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后确定入选名单。

(三)公示。省律师协会在官网公示入选的实习律师名单,公示期三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与入选实习律师签订培训协议。

四、实务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时间。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拟从2023年12月中旬开始,培训工作时间参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如有需要可由参训人员申请、经培训单位同意后,培训时间最多延长至一年。

(二)培训地点。广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综合处、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政民路51号)。

(三)培训形式。通过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小课堂、案件讨论、跟办案件等形式,由办案人员就行政复议应诉流程、办案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等内容进行交流培训,并全程带领参训人员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参训人员跟办案件主要参与辅助性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办案人员参考。

(四)培训评价。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根据参训人员表现出具评价意见。

五、相关保障措施

(一)参加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时间按1:1折抵实习期。参训人员在实务培训期间辅助开展的工作任务量可计入实习实务训练的工作量。

(二)市律师协会在参训人员实习期满前三个月内,接收其提出的实习考核申请并优先安排面试考核,考核评分时可根据其参训表现情况适当予以加分。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附件: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报名表.doc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张锦燕,电话:020-66826942)

 

 

 

附件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

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近期大一寸免冠蓝色底彩照两张(电子照片,文件不小于200k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手机


邮箱


实习证号


开始实习

时间


实习所在

律师事务所


指导律师姓名


个人简历(高中毕业后):

主要研究成果、参与案件办理情况: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准确,也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指导律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