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队参加2010广东律师辩论电视大赛的通知2010年04月29日 11:16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2010年是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为开展好纪念活动,更好地展示广东律师形象,省律协与广东电视台商定于6月举办2010广东律师辩论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我省依法登记注册的执业律师,性别不限、年龄不限;
2、语言表达能力强,并具备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办案经验;
3、形象端庄,举止有度。
二、参赛要求
1、各市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组织一支辩论队参赛,每队应有三名正式上场的参赛队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一名领队(可由参赛人员兼任)。
2、请填写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于5月18日前报我会秘书处。
具体时间、地点和大赛规则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里新 谌 平
电 话:(020)83503355 83509137转101
传 真:(020)83503355
邮 箱:gdlawyer@law.com.cn
附:2010广东律师辩论电视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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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