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2010年03月17日 10:57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迎接广州亚运会的召开,推动广东省律师行业强身健体活动的开展,增加律师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为明年粤港澳律师运动会奠定基础。省律协拟定于2010年4月底5月初举办“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于2010年4月底5月初,比赛地点定于广东省湛江市,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0前,参赛律师须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在省律协网站和湛江市律协网站下载填报。
广东省律师协会网址:http://www.lawyer.gd.cn/
湛江市律师协会网址:http://www.zjlawyer.org.cn/
二、参赛单位
以各市律师协会为参赛单位并且冠名。如:“中山市律师代表队”。
各单位派出一名领队(可由运动员或教练员担任)负责该参赛单位的比赛事宜。
三、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
本次比赛为律师协会会员(扩大到准会员)活动,谢绝非会员参与。律师参赛时须提供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实习证,以便确认参赛资格。
四、比赛项目
这次组织律师进行体育比赛,主要包括三个项目:乒乓球、网球、中国象棋。其中乒乓球分为男双、女双及混双共6名运动员参赛;网球分为男双、混双共4名运动员参赛;中国象棋要求2男1女共3名运动员参赛。各市可选项目报名。
五、奖杯、奖牌的设置:
1、联赛团体奖杯:冠军、亚军、季军、团体优胜奖
2、单项团体奖杯:
乒乓球: 团体冠军、团体亚军、团体季军、团体优胜奖
网球: 团体冠军、团体亚军、团体季军、团体优胜奖
中国象棋:团体冠军、团体亚军、团体季军、团体优胜奖
3、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比赛费用
1、比赛的安排、用餐和比赛场地、裁判、比赛器材、饮料、
奖杯等涉及的费用由省律协负责。
2、参赛人员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七、注意事项
1、各参赛单位参加各个比赛项目的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2、请参赛人员自备服装、鞋、球拍等比赛用品。
3、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新全 电话:020-83492027(兼传真)
戴胜江 电话:0759-3221932 传真:0759-3310524
附件: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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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