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的补充通知2009年12月01日 15:38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09年12月14-16日在广州珠江宾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2月14日(星期一)10:30-17:30,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报到,当晚19:30召开全体代表预备会议。
二、报到地点
广州珠江宾馆主楼大堂(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联系电话87379988)。
三、参会人员
(一)正式代表(含法援、公职、公司律师代表)
(二)特邀代表
1、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领导;
2、各市律协由非专职律师担任的会长。
(三)各市律协秘书长(列席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应成立代表团,代表团由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和市律协秘书长组成。代表团设团长1名,由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领导担任,大会期间,团长负责本市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请各市律协于12月7日前将参会名单报省律协秘书处,并通知本市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建议参会人数比较多的市集中出发。
(三)请广州、深圳律协秘书处派人协助做好本市代表报到工作。
(四)由于参会代表多,住宿安排紧张,参会人员均不得带家属、随从人员。原则上每市司机人数不得超过2名。
(五)会议期间食宿由省律协统一安排,交通各市自行安排。
   
联系人:邓捷、过琼
联系电话:83509137-215  83593159
传真:(020)83588791

附:参会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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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