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2009年10月21日 12:11

省律协民事、金融、电子商务、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为推动广东民商法学的研究与应用,加强学术交流,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拟于11月在广州召开2009年年会,承办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省律协将协办此次会议。现将年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8日上午8:00-8:55报到,9:00正式开会,会期预计为一天。
    地点:广州大学城 华南理工大学 国际学术中心
    二、主题
    时值我国正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本次年会紧密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制定过程中的疑难理论与实践问题,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与实践”作为会议主题。
    三、论文征集
    会议先征集论文,承办方负责将所提交的论文印制成册,会后拟择优结集出版。论文的具体撰写要求和提交办法如下:
    1、论文须围绕年会的主题撰写,题目自拟,字数在5000-10000字之间。
    2、论文格式要求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并使用符合学术规范的脚注注释;论文结尾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3、提交论文的律师请于11月9日前将论文以word文本格式发送至省律协邮箱:gdlawyer@law.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法学会年会论文)。      
    4、今年将首次启动中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评论文限于本次年会提交的论文。凡45周岁(含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民商法的理论研究人员(含硕士生、博士生)和实践工作者均可参评。合作作品将根据第一作者的情况确定参评资格。请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如为研究生,请注明是硕士生或博士生)和出生年月。若没有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视为无参评意愿。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可获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证书和奖金。
    四、报名方式
    省律协将组织20名委员参会。有意参会者请于11月9日前将填妥的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省律协邮箱:gdlawyer@law.com.cn。省律协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截止报名日期后的一周内通知其本人。
    会议安排免费用餐。但与会者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杏薇    电话:020-83493517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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