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商标代理及诉讼实务培训研讨会的通知2013年09月11日 15:34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12年11月,工商总局、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为此,全国律协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省律协2012年12月也转发了该通知。广东省现已有八百余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审核并列入备案代理机构(律所)名单。备案律师事务所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是一项知识产权基础业务,覆盖面广,且业务量大。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开放,是促使我省律师开展知识产权业务的绝好时机。为帮助广大律师率先抓住机遇,掌握商标代理业务基本技能,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广东省律师协会与潮州市律师协会定于2013年9月24日在潮州市举办律师商标代理及诉讼实务培训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律师协会
潮州市律师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潮安县不锈钢行业协会

四、培训时间
2013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
报到时间:24日上午8:00-8:30
五、培训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彩塘镇人民政府党政会议厅
五、培训内容
1、商标侵权诉讼纠纷的疑难问题
——主讲人:广东省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欧修平 副庭长
2、商标注册、商标异议、争议、撤销案件的代理技巧
——主讲人: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资深商标律师王广华
3、香港商标申请与保护
——主讲人:香港大成律师事务所  林钟逊律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免费。因座位有限(约150位),请尽早入场,先到先得。
2、课时证明。本次培训共4个课时,课时证领取办法如下:
(1)潮州市执业律师记录课时由潮州市律协负责登记,不得重复领取书面《课时证明》;
(2)潮州市以外的执业律师可以领取省律协《课时证明》。由于《课时证明》需要事先根据报名的情况准备,请需要领取课时证明的律师在9月16日前将《课时证明申领表》发至省律协知产委副主任王广华邮箱:849071447@qq.comghwang@scihead.com 确认电话:13602722971,没有在上述日期前发送《课时证明申领表》的律师届时将无法领取《课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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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
潮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