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竞争与反垄断实务论坛在广州隆重举行2018年01月24日 17:41

2018年1月22日至23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竞争与反垄断实务论坛”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反垄断执法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中外企业的代表逾200人参加。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陈波,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副会长庄伟燕,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小丰等出席论坛并致辞。论坛由广东省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白沙主持。

(广东省律协会长肖胜方致欢迎辞)

开幕式上,肖胜方会长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对全国各地前来参加论坛的领导、嘉宾和代表致以热烈的欢迎。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这明确了竞争与反垄断法律、政策在新时代肩负的使命和任务。广东作为竞争与反垄断实践的重要战场,我们希望借此契机进一步推动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总结与提炼竞争与反垄断实务中的宝贵经验,为完善中国竞争与反垄断法制建设汇聚智慧,建言献策。

(全国律协副会长欧永良致辞)

欧永良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反垄断法》实施的十年与中国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发改委、反垄断局、法院以及各部门都强势介入,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届论坛不仅是一次业务研讨,而且对整个“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陈波致辞)

陈波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反垄断法》实施十年以来,广东反垄断局严厉打击各种垄断行为,参与了多起全国闻名的案件,如高通案、白酒案,查处的案件有港珠澳大桥价格垄断案、东风日产价格垄断案等。广东反垄断局在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也重视建立公平贸易制度的联席审查制度。

(广东省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白沙主持论坛)

在为期两天的时间里,论坛系统地回顾总结了《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探讨展望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大修”带来的重要变革与调整。论坛上,与会代表围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行政垄断的热点问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法律实务”“数字经济的垄断问题”“知识产权反垄断争议”“一带一路的反垄断法律风险”“商业贿赂案件的热点、趋势与企业合规”“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热点与律师实务”等热点与前沿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和交流。

(论坛分会场)

(嘉宾代表现场讨论)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原商务部反垄断局长尚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黄勇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孔祥俊教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王火旺处长,商务部反垄断局王苑亭处长,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赵国彬处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张学军副庭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洪一军副庭长,广东省商务厅王学艺科长以及多位来自北上广深的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律师作为演讲嘉宾,先后就论坛各个议题发表了精彩的主题演讲。

(广东省律协副会长庄伟燕致闭幕辞)

闭幕式上,庄伟燕副会长对本届论坛的圆满举办给予高度的评价与充分的肯定。她表示,本届论坛的召开及时回顾总结了我国竞争与反垄断实务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并积极探讨了相关前沿与热点问题,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竞争与反垄断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届论坛亦对进一步推动北上广深四地律师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竞争与反垄断律师理论与实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当前,我国已成为与美国、欧盟鼎立的当今世界三大反垄断辖区。在此期间,我国执法机关、法院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反垄断案件,均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和评价。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2017年完成了颁布实施二十多年来的首次修订,在保护商业秘密、制裁商业贿赂、规制商业混淆行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的突破和发展。(拟稿、摄影:省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专委会,核稿:黎雪滢,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