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实务”讲座在惠州举办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省律师在国有企业管理的法律专业水平,深刻理解“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实务工作,2018年8月3日,省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律协在惠州联合举办“‘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实务”讲座。省律协国有资产专委会委员,省国有企业相关人员,惠州市法院、市国资委、市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及我省各地律师近500人参加讲座。省律协监事方民列席讲座。
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蓝新奎、省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彭燎原、惠州市律协副监事长罗远雄到会并致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费汉定,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向辉、惠州市律协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骏担任讲座主讲人。省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吕主持本次讲座。

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蓝新奎
蓝新奎副主任在致辞时就惠州市的“僵尸企业”统计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通过司法处置的程序,是“僵尸企业”市场化的出路,希望本次讲座的举办,能够更好地指导参会人员进一步探索和开展未来的“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也希望省市法院、国有企业及各位律师能够积极探索,学以致用,推动惠州市“僵尸企业”顺利完成出清工作。

省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彭燎原
彭燎原主任在致辞中表示,我们要以破产法、公司法为基础,以法律的专业思维和方式服务好国有企业,尽快完成“僵尸企业”出清的任务。本次讲座的举办,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律师和法务人员了解“僵尸企业”的实务处置工作,提高为国企提供破产出清工作的服务水平。

惠州市律协副监事长罗远雄
罗远雄副监事长对各位国企法务人员及各地律师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表示,2018年是“僵尸企业”出清的关键年份,希望参会人员通过本次讲座,提高自身参与“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的工作开展。

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费汉定
讲座上,费汉定副庭长以“‘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的若干问题’”为题,从“僵尸企业”与国有“僵尸企业”的概念切入,对我国企业及“僵尸企业”规模、破产案件数等进行了分析,并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国有“僵尸企业”司法处置路径与难题。

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广东卓凡律师
事务所律师徐向辉
徐向辉律师从律师实务的角度出发,以“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的几点思考”为题进行了分享。徐律师先是抛出“破产管理人是香饽饽还是烫手山芋”的问题引出主题,再结合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实务中的地位以及破产管理实务特点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对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的几点思考。

惠州市律协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骏
李骏主任以“‘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中律师代理实务探讨”为题,就律师为破产案件的债务人、债权人、重整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了分享。
本次讲座从法院审判、管理人团队建设和律师代理实务三个角度全面分析了“僵尸企业”处置现状、疑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对破产企业的现状和环境、企业困境阶段的解决思路和破产案件处置的解决机制进行了深入剖析,为企业长久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考和借鉴,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拟稿、摄影:省律协国有资产专委会,核稿:罗楚茵,审定:邓捷)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