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讲座”在佛山举办

2018年4月11日,由佛山市法制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主办,省律协行政专委会、佛山市律协行政专委会、佛山市法学会、佛山市禅城区法学会共同协办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讲座在佛山举行。省律协行政专委会委员、佛山市法学会成员以及来自佛山市和各区行政机关的相关法制工作人员、佛山市律师等近1000人参加讲座。本次讲座特邀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郭修江担任主讲人。

讲座上,郭修江副庭长以“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为题,就行政行为之诉、受案范围、管辖制度、诉讼主体制度、证据制度、起诉条件、审理和判决方式以及执行制度等进行了详尽分析。他强调,人民法院应当要以行政行为为中心来审视行政案件,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做到主动审查、实体和程序全面审查。在互动交流环节,郭修江副庭长就行政诉讼法的重大疑难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实务疑难问题给予了专业的解答。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省律协行政专委会还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围绕本年度委员会工作计划,对巡回讲座的举办模式、主题及拟建立讲师库等进行了讨论。(拟稿:省律协行政专委会,摄影:佛山市律协,核稿:罗楚茵,审定:邓捷)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