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官为广东法律人解读最新行诉解释——广东省行政法律实务巡回讲座在深圳举办

2018年5月19日,由省律协、深圳市律协、深圳市坪山区法学会联合主办,省律协行政专委会、深圳市律协宪法与行政专委会共同承办的“广东省行政法律实务巡回讲座启动仪式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讲座”在深圳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官耿宝建担任主讲嘉宾,由省律协行政专委会副主任周磊和深圳市律协宪法与行政专委会主任刘南筠分别主持。
省律协副会长刘涛,深圳市律协副会长尹成刚,深圳市坪山区法学会副会长陈舒婧、秘书长钟远平等出席讲座。省律协监事陈百贤列席讲座。省律协行政专委会和深圳市律协宪法与行政专委会委员、深圳市坪山区法学会会员以及来自我省各地主要从事行政法律服务的律师约300人参加讲座。

省律协副会长刘涛
刘涛副会长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他表示,启动并开展全省行政法律实务巡回讲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是我省律师努力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真实体现,法治进步需要我们法律工作者的共同推进,“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官耿宝建
讲座上,耿宝建法官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管辖、当事人资格、证据规则、复议和诉讼衔接、庭审秩序、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等实务问题为线索,详细讲解了行政诉讼各个环节,为参会人员展示了一幅行政诉讼的全景图。在互动答疑环节,耿法官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给予了解答,体现了其对行政诉讼独有的宏观思考和专业见解。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省律协监事陈百贤
最后,陈百贤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他认为本次讲座有较强的理论性、针对性与现实性,非常成功。
本次讲座的举办,有助于加深我省律师对行政法律法规和解释条文具体适用的理解,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的行政法律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对我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具有积极作用。(拟稿、摄影:省律协行政专委会,核稿:罗楚茵,审定:邓捷)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