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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40年 | 中国引资史上惊心动魄的一役

发布时间:2020-12-03 阅读次数:1次


四十年砥砺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变


 


为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广东律师4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对40年来为广东律师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管理者进行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参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将通过本号进行网络投票,敬请留意!


广东发展银行重组引资项目曾被誉为“中国引资史上惊心动魄的一役”。在交易金额、交易结构、对控股权的处理和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


以下为广东律师40年40案评选——候选案例


《广东发展银行重组引资项目》






办案律师:

王立新

赵   臻

王   鹏





广东发展银行(下称“广发行”)重组引资项目曾被誉为“中国引资史上惊心动魄的一役”。由于该项目受到国内外极大关注,并在交易金额、交易结构、对控股权的处理和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该项目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2007年年度并购交易大奖、《亚洲法律与实践》(Asia Law & Practice)2007年度最佳收购与兼并交易奖、《中国法律与实践》(China Law & Practice)2007年度最佳收购与兼并交易,并被评为“2006年广东省十大法律事件”。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金杜”)作为该项目广发行的唯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该项目。


项目概况

广发行重组引资项目是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引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该项目系首次出让国有控股银行的控制权,由广东省政府主导,国务院、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个部门参与,自2005年5月启动,至2006年12月完成交易,历时19个月。


广发行的重组引资没有采取先剥离不良资产、注资,再引资的模式,而是剥离、引资同步进行,赢得了政府、投资者团队、老股东等多方共同弥补损失的格局,开创了国内商业银行重组中,投资者团队帮助弥补部分亏损的先例。


2005年3月,广东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组成了“广发行项目六人工作小组”,全权协调重组事宜,小组成员包括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李捍东、央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广东银监局局长彭志坚、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张新和银监会监管二部(负责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主任楼文龙。经投资者团队多轮竞争,最终选定花旗投资者团队作为战略投资人。


项目交易金额合计超过800亿元,其中花旗投资者团队支付的认购价款为242.67亿元,处置不良资产的交易对价为583.97亿元。


办理情况

交易过程中,金杜律师的工作主要包括了三条主线:


其一是针对银行的主线,包括但不限于对银行进行尽职调查,对不合格股东进行清理,不良资产处置(包括收购方的确定、交易方案的确定交易文件起草等),对外投资清理,银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老股东及员工权益的保护等。其中伴随着各类重大法律问题的解决,比如缩股减资与增资同步进行的问题、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历史亏损的问题等等。


其二是针对投资者的主线,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财务顾问准备信息备忘录,应对投资者尽职调查,资料库的建立及资料库目录的制作,设计交易结构,交易文本的起草及反馈(同时针对多家投资者团队进行反馈),参与所有投资者团队的全部谈判,对投资者提出的交易条款逐条分析及对比(向省政府汇报并作为其决策依据),出具最终交易文件及交易文件的打印装订(基于对交易文本的控制),完成与注资相关的协议,对资料库进行封存(资料库资料作为免责依据)等。


其三是针对监管机构的主线,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银行收集并制作投资者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投资者的资格,协助监管机构审阅投资者团队内部协议,出具法律意见(关于投资者资格、关于本次交易、关于章程修改、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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