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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40年 | 郭学进:为能够助力律师体制的改革而自豪

发布时间:2020-12-03 阅读次数:1次


四十年砥砺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变


 


为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广东律师4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对40年来为广东律师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管理者进行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参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将通过本号进行网络投票,敬请留意!


回首既往,郭学进律师为能在二十岁到六十岁这段人生最灿烂的时期与祖国改革开放同行而感庆幸;能助力律师体制的改革而感骄傲;能在律师体制改革中成为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律师而感自豪。


以下为广东律师40年·40人评选——候选人

郭学进



组织实施对广州律师体制的改革,为律师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郭学进律师1986年考取律师资格,便参与对一哄而起挂靠各类行业设立的律师机构进行整顿和规范工作。1988年调至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筹办设立广州市律师协会,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办公室主任,同时获批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兼职执业证,从而开启了与律师行业的不解之缘,更为庆幸的是能为推动我省律师行业改革和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1993年,郭学进律师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合伙所”的试点工作,先后在广州市设立“金鹏”“经纶”“万通”“三和”四家律师事务所,为律师体制改革做了有益的尝试。


1995年,根据司法部意见,郭学进律师负责组织实施了广州市属律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由此,广州成为全国最先全面实施律师体制改革的城市之一。


2000年,根据国家规定,郭学进律师负责组织实施对区、县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从而在广州市建立了以合伙制为主体,符合律师职业属性的律师体制。


2000年,根据司法部律师管理实行“两结合”的意见,郭学进律师负责组织实施对广州市律师协会进行“脱钩”改革,组建了自我管理、自我运作的律师行业管理组织。


2000年至2010年,郭学进律师先后组织创设了广州市律师执业宣誓制度、律师执业保险制度、律师协会各项运作和管理制度,并协助税务机构制定了有利于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税收管理制度。




参与策划和组织创建“广州法律援助中心”,为建立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提供了蓝本


1994年,在拟定广州律师体制改革方案时,郭学进律师将创建法律援助制度同时提上了议程,受到时任司法部部长肖扬的鼓励和支持。根据广州市司法局领导的指示,郭学进律师先后组织两批考查组前往香港法律援助署学习考查,并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和律师改革的总体部署,组织拟定了设立“广州法律援助中心”的方案,包括建立受授条件、申请程序、援助办案经费、援助律师登记制等一整套援助制度。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后,郭学进律师又受命到司法部作了汇报,时任司法部部长肖扬还欣然为拟成立的“广州法律援助中心”提款。


广州法律援助制度的创设,不仅成为司法部要求在全国推广的模式,当年还载入了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年为审理轰动全国的深圳张某健等人特大抢车杀人案,更是第一时间联系郭学进律师要求指派援助律师。郭学进律师及时组织王波等十二名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为没有请律师的被告人提供辩护工作,庭审时从法庭调查阶段的二十多人旁听,到辩护阶段几百人自发前来旁听,足见辩护的良好效果。现行《刑事诉讼法》相关指定援助律师辩护的规定,又何尝不是当年法律援助经验固化的结果。




奉献行业,助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2001年,郭学进律师辞去公职,从一名兼职律师转变为专职律师,虽然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仍抽出超过一半的工作时间致力于行业协会独立运作、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等工作,曾先后担任两届广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纪律委员会主任,省律协两届常务理事、纪律与复查委员会主任,两届全国律协理事和一届纪律委员会委员。这期间,郭学进律师亲自参与或主导的多项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郭学进律师结合过去在全国率先推行按人数缴纳会费的经验,对行业协会收取的会费,实行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分灶预算”的使用管理办法,以减少行业协会传统的行政化运作模式。


郭学进律师主导了广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促进市场化后对提升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建设的要求。该网络平台系统被中央和省文明办作为评价广州市文明城市达标的部分内容。


广州律协在全国地方律协中率先成立律协党委,郭律师担任第一届党委副书记,并提出全额退还“两新组织”上缴的党费,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建议,得到了中组部调研组的重视和肯定。


郭律师按省厅、省律协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完成了原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属地方化管理的接收工作,促进了法律服务市场化的统一。根据律师执业被投诉情况的变化,及时主导省律师协会纪律与复查委员会对会员处罚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


2006年,郭学进律师任广州市律协执行会长,恰逢原办公场地政府要收回,领导班子围绕是租是买意见不统一。但这并没有动摇郭学进律师为行业协会安身立命成为律师娘家的决心。在广州市司法局领导的支持下,郭学进律师先后分四批次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买办公楼的方案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成,从而不失时机地购置了现协会所在的办公场地。




匠心执业,提供优质服务


郭学进律师在担任兼职律师时也曾办理了许多案件,如1995年曹某元涉嫌受贿获宣告无罪一案,但这毕竟是在没有生存压力下的从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自知只有用“匠心”才能提高承办案件的能力,只有勤勉尽责才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纠纷系列案,郭学进律师不仅承办了因外方股东同兴药业(加多宝关联公司)提起的解散公司的诉讼案,还组织优秀律师团队发起了对外方股东股权收购仲裁案,从而使产值近40亿元的王老吉公司得以永续。广药集团为此授予律所“维护‘王老吉’民族品牌权益特殊贡献奖”的奖牌,该案例被省律协评定为“经典案例”,还获得当年广州律协授予的“业务成果奖”。


承办深圳市绿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纠纷专项法律顾问业务,郭学进律师不仅帮公司追回被股东侵占的4000万元,还协助理顺与发包方大亚湾政府的关系,确保公司承接的一、二期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按期交付投资超千亿的中海油公司、壳牌公司、美孚公司等,为我省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承办的广州一汽巴士股东纠纷系列案,通过追查欠款、股权拍卖抵债的方式,从而解决了困扰政府多年的企业僵局难题,保全了“一汽”公交龙头企业。对政府“公交优先”发展环保出行政策的推行提供了保障。


广州黄埔造船厂与希腊20万吨货轮改装纠纷一案,广州黄埔造船厂被伦敦海事仲裁庭裁决赔偿希腊船东4亿8千多万人民币。广州黄埔造船厂的上级中船总公司决定撤换代理人,选定郭学进律师代理此案。经半个月详细研读近三百页的裁决书、伦敦海事仲裁规则及四个附件。郭学进律师认为该案仲裁程序存在我国司法可不予承认和执行的重大瑕疵,据此向委托人和法院提交了相关意见。迫使希腊方撤回要求法院承认裁决的申请,不得不与我方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为国家减少损失3亿3千多万元。


组织律师团承办了百事可乐中国有限公司走私案,郭学进律师通过调取大量证据和对中国加入世贸后进口商品关税变化的论证,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公诉机关主动撤回了对百事可乐中国有限公司的指控。


2013年承办的海南村原书记何某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郭学进律师顶住压力,坚持根据法律规定的涉黑犯罪法定构成要件据理力争进行辩护,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该案被认定为不构成涉黑犯罪。


郭学进律师在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始终不忘为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责任,先后担任原省侨办为侨企服务顾问团特邀律师、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广州市律师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的授课老师和兼职教授。



回首既往,郭学进律师为能在二十岁到六十岁这段人生最灿烂的时期与祖国改革开放同行而感庆幸;能助力律师体制的改革而感骄傲;能在律师体制改革中成为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律师而感自豪。



资料来源 | 广州市律师协会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


 ▊ 广东律师40年·40人候选名单回顾

林杰坤

钟坚

许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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