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法律界提起陈舒,大家对她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印象尤为深刻。陈舒早在2003年就被推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在当时的广东律师中比较少见。
据媒体报道,履职期间陈舒提出了近百个议案和建议,八成以上建议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参与了物权法、律师法、刑诉法、国家赔偿法、破产法、出入境管理法、慈善法、民法总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同时,还注重致力于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履职期间陈舒长期关注出入境管理立法,曾先后提出建议修改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修改出入境管理法。修订后的出入境管理法中,陈舒提出关于“三非”问题、明确公安部和外交部职责划分、非法就业的问题、国人优先等六个方面的建议被采纳。
陈舒回忆,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联络的领导对广东的人大代表提议,在广东,外国人出入境的人数比较多,希望代表们可以对出入境管理问题作调研提建议。
为了不辜负这份嘱托和信任,她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网站,走进基层社区深入调研,与管片的民警、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帮助外国人办理签证的中介机构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还向办理外国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具体求证,从基层一线了解外国人在中国出入境中的具体需求和管理中的疏漏,梳理出焦点问题。基于一线的调研结果,2010年,她领衔提出修订出入境管理法议案。
2010年3月,修法议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被正式立为会议议案,《出入境管理法》的修改大幕正式被拉开。2012年6月30日,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立法,并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十年磨一法。为推动《慈善法》立法,将慈善置于阳光之下,陈舒奔走疾呼了10年。2007年,陈舒就牵头对《慈善法》立法提建议,建议改变只有八个国家级基金会才能募捐的现状,推动慈善回归社会行为。此后每年全国两会,她都提出了与《慈善法》相关的建议。
10年来,陈舒以自己的方式,深入地调研、执着地推动,积极参与到《慈善法》的起草过程中。期间,她曾多次前往广州市各个慈善组织,调研其运作情况,长期推动慈善立法,陈舒的工作成果受到了全国人大的关注。在《慈善法》起草过程中,全国人大内司委三次抵达广州调研,听取陈舒及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募捐条例》起草者等广州立法工作者的意见。陈舒与其他立法工作者共同起草的《慈善法(广州市建议稿)》,是全国人大内司委收到的7个建议稿之一,也是唯一的地方建议稿。同时,《慈善法》三审稿中采纳了陈舒等代表提出的6条建议。
回忆起这段经历,陈舒擦着眼泪说了这样一段话:“十个年头了,我自己都烦我自己了,我也不知道为《慈善法》提了多少回意见、写了多少回材料,我都让人烦我了。”
最终,陈舒10年的奔走疾呼有了回应,“怀胎”十余年的《慈善法》终于有望瓜熟蒂落。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通过,成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组讨论会场上,提到推动慈善法的过程,陈舒数次落泪。那一行热泪,饱含她长年调研和呼吁的辛劳与成就感。
此外,陈舒还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投身慈善活动20几年,历年累计志愿服务逾10000多个小时。
几十年来,陈舒不停地奔走在人民群众中。基层工作的琐碎艰苦,养成她耐心、坚韧的性格,也促成了她关注民生疾苦。15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履职路程,她一直努力为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老年人、困境儿童权益呼吁,帮助其维护正当权利。
2003年,作为第一次出席全国人代会的代表,陈舒就领衔提出“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议案”,关注“农民工”加入全国总工会的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那时已有9000多万农民离开土地到城里打工,但当时我国却没有一个机构或社会团体作为他们的代表,来维护他们保护生存的权利、发表意见的正当利益。陈舒正是看到了农民工在社会上的无助和困难,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其生存状况,让困难群体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她的议案在当时引起了与会全国人大代表的共鸣,社会困难群体生存状况引起最高权力机构的关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十届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上,专门提出了农民工的问题。2003年9月,九届全国职工代表大会上,把农民工入工会写入工会章程。
“调研时,看到困难农民工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我流泪了。我心里就想,如何对得起他们热切的希望,如何能够用自己的学识,真正把人民的呼声传递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去。责任和压力是非常大的。”陈舒说。
回顾履职路途,陈舒说自己受人民委托,尽最大努力为人民做事。
年过花甲的陈舒,说起议案和调研,依然有十足的精神头,声音坚定有力。15年的履职路,陈舒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推动改革发展。同时,也切身感受到了我国立法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