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组织律师参加第四届“国际商会亚洲仲裁年会”及“国际商会仲裁院亚洲秘书局”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
2018年6月26日至28日,由国际商会主办的第四届“国际商会亚洲仲裁年会”及“国际商会仲裁院亚洲秘书局”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在香港举行,省律协副会长陈方、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红卫、委员黄晖代表省律协参加了活动。

会议就“无与伦比的规模下的基础建设与风险管控”、“仲裁庭与法庭:新时代的前夜?”、“利益冲突:IBA指引及超越”、“《纽约公约》六十周年:未及弱冠?”等主题展开讨论,并邀请了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印度最高法院西克里大法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宋建立法官等嘉宾进行主题演讲。会议期间,省律协参会代表还与与会嘉宾就“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风险和争议解决、有关紧急仲裁员制度在仲裁庭和法院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影响、IBA规则之外的利益冲突审查以及《纽约公约》在亚洲各国的执行和展望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此外,省律协参会代表还到访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亚洲事务办公室,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总裁Mr. Alexis Mourre先生、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仲裁与ADR主任范铭超博士、国际商会仲裁院北亚区案件管理律师Pui-Ki Emmanuelle Ta女士和Theresa Tseung女士进行了座谈,就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仲裁案件数量、案件标的、案件特点、仲裁流程、仲裁员的委任及仲裁庭的组成、仲裁院的工作机制、仲裁机构对仲裁程序和裁决质量的把控,以及涉及中国当事人的国际商会仲裁案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双方就下一步国际商会仲裁院协助和支持省律协开展涉外业务培训、彼此参访等达成了共识。

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作为联合国大会唯一非政府组织观察员,《纽约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被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国际商业惯例和公约的起草者、制定者和推荐人,国际商会在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以及国际争端解决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拥有权威且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本次活动有利于广东涉外律师了解和借鉴国际商会、国际同行及业界其他专业人士的优势与特点,对发展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我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拟稿、摄影: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委会,核稿:梁羽彤,审定:邓捷)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