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税收征纳程序透明化与公司涉税风险的控制”全国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探索《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对深化我国税收程序改革与创新的路径,省律协与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定于2015年6月中旬在广州举办第十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税收征纳程序透明化与公司涉税风险的控制”全国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议题
(一)主题
税收征纳程序透明化与公司涉税风险的控制
(二)议题
1.税收征纳信息公开化与企业纳税人税收政策遵从度的提高;
2.税收征纳程序透明度与企业纳税风险的有效控制;
3.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涉税风险控制与税务筹划;
4.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税务问题探讨;
5.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及其防控对策;
6.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中变相土地交易的税务风险防范;
7.互联网交易的税务监管与税务风险;
8.纳税筹划与律师涉税业务的稳健发展;
9.有关《税收征收管理法》完善的其他问题。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9:00至17:00。
其中,外地参会律师于6月12日(星期五)17:00开始办理住宿等手续,本地参会律师于6月13日8:40前报到。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中心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东二路)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请参会律师围绕会议主题,参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法学》的论文写作规范撰写论文,并于2015年6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标明“第十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论文”)发送至邮箱:nftaxlaw@163.com。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05月30日以后出生)的参会律师可参评会议优秀论文,请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四、会议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有意参加会议的律师,请于2015年6月8日前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联系。
联系人:王影航、陈思瑞
联系方式:15017508191、15989092137
(二)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参会律师自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5月11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