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第十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经研究决定,第十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5年4月11日在广州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18:30报到,当晚19:30-20:30举行全体代表预备会议;4月11日举行全体代表会议,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广州三寓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联系方式: 020—87756888)
三、参会人员
(一)省司法厅领导及有关处室领导;
(二)第十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
(三)第十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全体正式代表;
(四)有关获奖者代表;
(五)广东省律师协会特邀会员。
四、会议内容
(一)预备会议将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主席团成员名单等;
(二)审议表决《2013—2014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表决《2013—2014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表决《2015—2016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重点》;
(五)审议表决《2015—2016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重点》;
(六)审议表决《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修订稿草案)》;
(七)审议《2013—2014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工作情况报告》;
(八)增选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成员;
(九)其他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代表依时参会。参会代表填好会议回执(附件2)于3月31日前统一报所在市律协,因故不能参会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律协秘书处和所在市律协请假,并注明请假原因。
(二)请各市律协负责通知本市的省律协代表并催报回执,汇总后填写参会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2日前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
(三)请各位参会代表务必于4月10日下午18:30前到广州三寓宾馆大堂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并于19:30参加全体代表预备会议。
(四)相关文件材料请于4月3日起在“广东律师网”(www.gdlawyer.org.cn)查询审阅。
(五)为便于组织和协调,请各市律协安排一名领队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前来参会,参会人员食宿费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自理;同时,根据会议安排,我会只负责每市一名司机的食宿。
联系人:陈秋君
电话:020-66826673
传真:020-66826957
附件:1.会议地点路线图
2.第十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回执
3.参会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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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3月16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