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千名青年律师千场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计划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我省青年律师素质,促进广东律师行业发展,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律协拟于2014年5月下旬在广州联合举办“千名青年律师千场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同时,省律协举办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期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13:00-19:00,报到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二)千名青年律师千场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与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典礼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0:00
(三)培训时间:
5月23日19:00-21:00
5月24日9:00-12:00、13:30-17:30、19:00-21:00
5月25日9:00-12:00、13:30-17:30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二、参训青年律师报名条件
参加培训的青年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注册会员(年龄40岁以下);
(二)执业时间两年以上(即在2012年4月28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
(三)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表现优秀的青年律师;
(四)对行业或律师事务所具有奉献精神;
(五)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以青年律师如何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主题,结合团粤联发[2014]24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就加强青年律师业务能力、提高诉讼技巧等问题进行培训。培训方式采取“教、学、用”等互动形式。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的学员由市律协推荐,并请征求市司法局意见。
(二)推荐名额:广州、深圳各20名,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各10名,其他地市各6名。(含负责青年律师工作的会领导和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
(三)本次培训班的费用(含培训费、食宿费等)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自理。
(四)请各市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于5月19日前发至省律协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邓新全 电 话:020-66826948 传 真:020-66826957 电子邮箱:lvshiyanjiang@126.com
附件:1.《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24号文)
2.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计划第一期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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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