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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1 阅读次数:2次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省律协拟于7月初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7月4日下午2:30-5:30 ;
    培训时间:7月5-6日,共2天;
    培训地点:凤凰山宾馆8号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电话:020-66608883)
    二、参加人员
    全省共153名,包括各市律协选派已担任(或拟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和1名秘书处工作人员。
    珠三角以外的市在选派参训人员中,至少应有1名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各市参训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一)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有关规定解读;(省司法厅律管处 陈建处长)
    (二)目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办法;(省律协青年律师工委会 曹建宇主任)
    (三)如何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值班工作。(省法律援助局 彭莉红副局长)
    培训方式除邀请上述专家讲课外,还邀请有关律师专家与学员一起交流。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填写参训回执(见附件2)于6月23日前发至省律协秘书处;
    (二)各市参训人员的食宿费和培训费等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由市律协负担;
    (三)因培训所在宾馆住房有限,参训人员以外的有关人员一律不作安排。
    联系人:谌  平 020-66826946
    黎雪滢 020-66826947
    邮  箱:yewubu@law.com.cn
    传  真:020-66826957

附件:1.各市参训名额分配表
    2.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培训班参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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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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