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律师协会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第九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律师协会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2月下旬在广州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2月24日下午15:00-18:00报到,当晚19:30-20:30举行全体代表预备会议;2月25日举行全体代表会议,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珠江宾馆主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厅(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详见附件1;宾馆电话:020-87379988)。
三、参会人员
第九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全体正式代表。
四、会议内容
(一)预备会议将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主席团成员名单、提案委员会成员名单等;
(二)审议表决《2011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表决《2011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表决《2012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计划》;
(五)审议表决《2011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表决《2012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预算报告》;
(七)其他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代表依时参会。参会代表填好会议回执(附件2)于2月13日前统一报所在市律协,因故不能参会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律协秘书处和所在市律协请假,并注明请假原因。
(二)请各市律协提醒本市的省律协代表查收会议通知并催报回执,汇总后填写参会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2月15日前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
(三)请各位参会代表务必于2月24日下午18:00前到珠江宾馆主楼一楼大堂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并于19:30参加全体代表预备会议。
(四)相关文件材料请于2月18日起在“广东律师网”(www.lawyer.gd.cn)查询审阅;
(五)为便于组织和协调,请各市律协安排一名领队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前来参会,参会人员食宿费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自理;同时,根据会议安排,我会只负责每市一名司机的食宿。
联系人:徐敏彪、邹静
电话:020-66826675、66826941
传真:020-66826957。
附件:1.会议地点路线图
2.广东省律师协会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回执
3.参加广东省律师协会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人员汇总表
| /uploads/soft/120131/6-120131121934.rar |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