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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度新刑诉法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4 阅读次数:4次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2]20号)要求,更好地帮助我省律师理解和掌握立法精神及修订内容,省律协和广州市律协拟于7月联合举办2012年度新刑诉法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     广州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省律协刑事法律专委会
    二、培训时间:7月21日-22日
    三、培训地点:广州鸣泉居度假村聚贤殿(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068号)
    四、培训人员
    1、各市派3名,包括1名分管会领导和2名刑委会成员;
    2、省律协刑委会全体成员;
    3、广州市律协刑委会成员;
    共计约150人左右。
    五、议程安排
    7月21日 上午:9:30~12:00 报到,地点:广州鸣泉居度假村碧天楼大堂
    下午:2:30~5:30 《刑诉法修改后刑辩观念的转变》 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
    7月22日 上午:9:00~12:00 《新刑诉法中的审判制度》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时磊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市律协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7月16日前将《2012年度新刑诉法律师培训班回执》(详见附件1)报省律协秘书处。
    2、各市原则上只允许带一名司机,通知要求外需参加的费用自理。
    联系人:邓家益  谌 平
    电  话:020-66826947  66826946
    邮  箱:yewubu@law.com.cn
    传  真:020-66826957

附:1、《2012年度新刑诉法律师培训班回执》
2、《广州鸣泉居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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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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