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监事会工作研讨会有关论文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律师协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加强对全省律师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共同探索监事会制度发展和监事会运作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省律协拟于今年年底举办监事会工作研讨会。现就研讨会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本次监事会工作研讨会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监督工作为主题。有关论文可选择以下内容进行研究和探讨:
1.监事会工作与律师行业发展的关系;
2.监事会(总监事、副总监事、监事)在律师行业组织构架中的定位;
3.监事会监督工作的范围;
4.监事会监督的形式;
5.监事会监督的对象和方式;
6.监事会工作的依据;
7.监事会能否行使否决权;
8.律师行业民主自律的基本规律和设立监事会的必要性;
9.关于监事会的基本工作原则;
10.关于监事会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殊规律;
11.监事会“列席会议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12.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救济途经;
13.监事会和理事会、秘书处“信息沟通机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14.关于监事会如何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15.关于监事会工作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
16.关于监事会的职责范围;
17.关于监事会的建议权;
18.如何实现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会的和谐统一关系。
二、注意事项
请各市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围绕主题开展深入研讨,踊跃提交高质量的论文。特别是设立监事会的市律协,请务必组织本市律协监事会提交至少一篇以上论文。省律协监事会各监事,每人亦应提交一篇以上论文。
所有论文请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省律协秘书处,届时将给予论文作者相应的奖励,优秀论文的作者将受邀参加监事会论坛研讨活动。秘书处会后将研讨成果整理成论文集印发。
联系人:邹静、刘浩明
电子邮箱:gdla@21cn.com, xinxibu@law.com.cn
电话:020-66826942,传真:020-66826957。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