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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婚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和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阅读次数:1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的执业水平,推动我省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蓬勃发展,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我省律师办理的婚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以及与婚姻家事纠纷相关的论文,拟从中优选案例和论文汇编成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16年1月以来在各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裁判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家事案件以及在此期间办结的家事非诉讼案件。

2.婚姻家事专业论文。

二、征集对象

案例作者或论文作者须为我省执业律师,且案例作者为该案例的承办律师。

三、申报要求

(一)典型案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影响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引起关注。

2.专业性。律师参与案例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影响了案例的审理结果,对婚姻家事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比如入选案件在定性、法律关系或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具有理论研究价值,或者在反映新型纠纷、适用新颁布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或对法律适用范围有所突破等。

3.导向性。案件处理结果具有行业引导力和价值导向性,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具有突出的代表和指导意义,符合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二)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1.填写《婚姻家事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由申报人签字(多人申报的,每位申报人均应全部签字)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案件材料及裁判文书,包括: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裁决书和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电子版。在一审阶段生效的,应当提交案件的生效证明。

(三)论文内容及格式要求

1.论文选题应与婚姻家事相关,富有现实意义或研究价值,并尽可能地做到具有创新性。

2.论文字数在6000-8000字,应为作者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3.论文格式要求:

(1)标题为黑体三号加粗字体。

(2)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段落间距1倍。

(3)正文结构为三级标题:分别用序号“一、”、“(一)”、“1、”表示,其中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均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字体。

(4)注释:引用参考文献须注明出处。参考文献应引用公开发表的资料,文献序号与其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一致。注释为脚注,脚注标识为宋体小五号字体,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如“①”),每页连续注,脚注内容为宋体五号字体。

(5)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写在文章标题下并在其后加脚注符号“*”,在脚注中载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6)其他:①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字数太多时可考虑用副标题;②论文摘要:字数在300-500字之间;③关键词:从论文的题目、摘要和正文中提取,一般以3-6个词汇为宜,中间用分号(即“;”)相隔。关键词需另起一行,排列在论文摘要下方。

四、其他事项

1.案例或论文入选后拟公开发表,若所投稿案例或论文已供稿给其他单位并独立出版的,不得投稿,否则投稿人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已发表在如《广东律师》《广州律师》等省、市律师协会杂志的可以投稿)。

2.因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表,请申报人对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自行进行妥善处理(建议将涉及的姓名、单位名称等做隐名处理),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3.案例或论文等征集材料一经提交,则视为投稿人已授权省律协汇编成册,凡入选者均赠书作为纪念。

4.已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2018年度广东省婚姻家事典型案例的通知”申报的典型案例不必重复提交。

五、截止时间

本次案例和论文征集截止日期为 2019年11年30月。请于截止日前将案例或论文的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各一套及《声明书》(签名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dhunyinwei@163.com。Word和pdf文档名称:“案例或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律所名称”。

邮件主题:“提交婚姻家庭、继承案例(或论文)+案例(或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律所名称”。

同时,邮件正文须提供申报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联系人: 邓云龙,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联系电话:13038888676,13790282820

 

附件:1.《婚姻家事典型案例申报表》

     2.《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3.《声明书》

附件.zip

 

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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