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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二○一一年年会暨劳动争议案例评析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7 阅读次数:14次

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各委员: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三年多来历经波折,褒贬不一,这段期间出现不少新型案例。《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社保争议可能会逐渐成为劳资领域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为了增进各委员之间的交流、分享劳动法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及时掌握该领域的最新前沿问题和审判精神,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和中山市律师协会行政与劳动法律专业分会,共同召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二○一一年年会暨劳动争议案例评析研讨会。会议定于2011年9月16、17日在中山市举行。
相信本次年会暨研讨会的召开将为增进委员之间的交流和提高委员们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化水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9月16日(星期五)傍晚五点-六点报到,七点用餐;9月17日(星期六)全天开会,下午四点半结束会议。
2、地点:中山市颐和君利酒店(具体地图见附件)
3、用餐及住宿:会议免费提供9月16日的晚餐、9月17日的早餐及中餐,并免费提供9月16日的住宿。
4、交通:各位委员来往中山市的交通自理。
5、为便于尽早安排食宿事宜,请各位委员务必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发至曾跃律师邮箱,逾期则视为不参加会议。
6、请各位委员准时参加会议,除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缺席或请假,同时,参加会议的情况将作为委员会对各委员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会议回执及联系人,酒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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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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