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律师歌唱比赛的通知2014年03月05日 10:56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展示广东律师的艺术风采,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的文化综合素质,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省律协拟定于2014年4月举办“2014年全省律师歌唱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于2014年4月下旬,地点待定。
    二、举办单位
    比赛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文体工作委员会协办,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赛单位
    以各市律师协会为单位选派律师参加比赛。各单位选派律师不得超过三名。每位律师选送一首歌曲参赛。
    参赛单位领队可由参赛人员担任,负责各单位的比赛事宜。
    四、歌曲类型
    参赛歌曲以通俗、流行歌曲为主。
    五、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谢绝非会员参与。
    六、奖项设置
    歌唱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等。
    七、比赛费用
    1.比赛的安排、比赛场地、音响、评委、奖杯、化妆、餐费等费用由省律协负责。
    2.参赛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八、注意事项
    1. 参赛单位所报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2. 参赛者自备演出服装和道具。
    3. 请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于3月28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
    4.比赛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新全     电  话:020-66826948  
                   传  真:020-66826957

附件:2014年全省律师歌唱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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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