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2014年03月05日 10:53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体育事业发展,加强省内各地律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省律协拟定于2014年4月举办“2014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于2014年4月下旬,地点待定。
    二、举办单位
    本次比赛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文体工作委员会协办,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赛单位
    以各市律师协会为参赛单位并且冠名。如:“××市律师代表队”。
    参赛单位须各派出一名领队(可由参赛人员或教练员担任)负责各单位的比赛事宜。
    四、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谢绝非会员参与。律师参赛时须提供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实习证,以便确认参赛资格。
    五、比赛项目
    体育比赛项目:乒乓球、篮球、高尔夫球。各代表队参赛人数如下:
    乒乓球:5人(男子3人、女子2人)
    男子篮球:7-10人
    高尔夫球(自费):不限人数。以各队分数的前4名作为该代表队成绩。
    各市可根据比赛项目选项报名。
    六、奖杯、奖牌的设置
    体育比赛综合项目团体奖取前一、二、三名,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单项比赛取前三名。
    七、比赛费用
    1.比赛的安排、比赛场地、裁判、奖杯、餐费等涉及的费用由省律协负责。
    2.参赛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3.高尔夫球比赛,打球费由参赛队员自理。
    八、注意事项
    1.参加体育比赛的单位人数不得超过各比赛项目规定的数量。
    2.请参赛人员自备比赛用具及相关物品。
    3.请参赛代表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于3月28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
    4.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新全     电  话:020-66826948  
                   传  真:020-66826957

附件:2014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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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