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律师执业和管理情况如何,本文“港”清楚2023年10月11日 10:16

10月9日,“大湾区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助推粤港澳法律服务软联通”节目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湾区之声”、“香港之声”两套广播频率新闻评论节目《港清楚》中播出。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黄婷、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澳门律师程嘉雯分别接受记者电话采访。

 

清清楚楚,讲给你听。大家好,欢迎收听本期的《“港”清楚》,我是倪升。今天的节目,我们来关注大湾区律师这个话题。

 

去年7月,广东省司法厅为首批4名港澳律师颁发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港澳律师获准在内地九市执业。一年多来,越来越多的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三地律师的专业交流、业务合作也越来越频繁。广东省律师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350多名大湾区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澳门律师程嘉雯是首批大湾区律师之一。下面我们就来连线程嘉雯,了解一下她“领证”后的执业情况。

 

程律师,您是首批大湾区律师,以这个身份在内地执业已经一年多了,和之前提供法律服务相比,成为大湾区律师后有哪些明显的不同?

程律师:我觉得最大的不同是以前好像是门外看,现在是真正的参与其中。我们在2020年的时候已经在广州南沙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当时我是以派驻律师的身份参与其中,只能提供一些澳门法律的方式去做。作为大湾区律师之后,这一年是我真正参与到内地的庭审,也曾经以大湾区律师的身份参与到仲裁,这个令我可以亲身地运用到内地的法律,还有亲身地参与到内地的庭审过程或者法律程序当中。

 

程律师,您成为大湾区律师后,客户群是不是有所变化?

 

程律师:如果说比例上面来说,肯定是澳门的客户会比较多一点。这是因为他们还是有一些内地业务的需求,所以在我大湾区律师当中的业务来说,比例上来说,还是澳门的客户会比较多,他们是办理内地的一些法律事务。

 

我成为大湾区律师之后,就有一些旧的客户,知道我成为了大湾区律师,他有一些在内地的业务想委托我们去办理,他就觉得比较方便一点,也比较信任我们,所以他就继续去委托我们。另外一方面会有一些新的客户会觉得,因为有一些案件涉及到两地的法律,所以他知道有大湾区律师的时候,他觉得聘请大湾区律师会更好地服务自己的案子。还有一些新的客户觉得在澳门就可以找到办理内地一些事务的律师,他也觉得很方便,因此去找到我们来办理一些业务。

 

程律师,您现在的日常工作中,和内地的律师交流合作的情况多吗?

    

程律师:我自己现在已经也有参与到在广东省律协下设的一个南沙法律研究中心作为一个副主任,所以我日常的工作当中,和很多的内地律师包括广东省广州市的律协也有很多的合作。另外一方面像我们自己在南沙的联营所当中现在已经有香港地区籍的大湾区律师有10名,我们澳门地区籍的大湾区律师已经有6名。所以说这些大湾区律师和联营所的内地律师都有很紧密的合作,也有一些大湾区律师参与到我们联营所的管理工作。

 

成为大湾区律师一年多来,有哪些经历是让你印象深刻的?

 

程律师:我觉得有一个仲裁案件印象是比较深,因为一方当事人是澳门居民,另外一方当事人是内地居民。双方聘用的代理人都是大湾区律师,我们就在横琴运用到内地法律还有内地的仲裁规则,在内地的仲裁机构、在内地的仲裁员前面去开庭,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经验还有一个融合的碰撞。

    

因为那一次大湾区律师在盘问证人的时候,是用了不少在澳门才会用或者澳门适用的技巧,这些盘问证人的技巧在内地会比较少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很好的体验到内地的一些仲裁程序,包括在开庭的途中,笔录已经录下来,在澳门是不会的,这种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去体验到内地的程序也有运用到澳门的一些技巧,这个印象是比较深的。

 

这一年来也是曾经以大湾区律师的身份作为一个广州南沙的劳动调解,全国首宗的以大湾区身份的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也曾经以大湾区律师身份成为了一个法治副校长,这些经历可以让我更好的真正了解到内地的法律,我觉得这个经历,让我将来更好地去想怎么去把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融合这方面的问题可以提一些更好的意见。

 

程律师,您的工作,需要经常往来粤澳两地,交通出行是件大事,在这方面您有没有感受到变化?

    

程律师:有的,就像今年出台的澳车北上的政策,我们从澳门开车可以去广州南沙工作,在这个政策刚推出的时候,我自己也受惠了不少。但是最近这个政策实在是太受欢迎了,希望之后可以开放更多的名额,甚至进一步给予在大湾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可以申领跨境的车辆牌照,可以更方便我们在大湾区的工作。

 

我们经常是一天来回的,早上去广州工作,晚上就回来这种(情况)。如果交通可以更便利,我相信会吸引更多的澳门律师或是澳门的青年来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听本期的《“港”清楚》,我是倪升。我们继续来关注大湾区律师这个话题。

 

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对于支持港澳律师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7月,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深圳、珠海、香港三个考区开考。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也于近日开考,这是司法部第三次举行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根据司法部的数据,试点三年来,合计有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

 

接下来,我们来连线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黄婷,进一步了解一下大湾区律师执业和管理情况。

 

黄处长,大湾区律师正式开始在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方面,广东省都有哪些举措?

 

答: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试点工作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党中央赋予广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实践。广东省司法厅和大湾区内地九市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就广东省司法厅而言,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了国务院办公厅《试点办法》的分工方案,出台执业管理办法,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工作纳入广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范畴;二是持续加强执业保障。联动多部门,专门发函省法院、省公安厅等11家省直单位,全方位保障大湾区律师执业权利;配合司法部、香港中联办、香港律政司举办多场专题政策宣介会,联合大湾区内地九市举办全省执业推介会;邀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参与各类座谈、调研和论坛活动等,搭建与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的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三是积极争取延期试点。

 

大湾区内地九市也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充分尊重和考虑港澳两地执业习惯,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将严格把关、热情服务贯穿执业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全流程,为大湾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执业发展环境。比如,广州市在南沙设立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开辟港澳律师申请执业“绿色通道”,在全省率先出台6项支持保障措施;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门成立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和深圳市涉外律师前海服务基地,从税收、教育、住房、社保、生活补贴等五个方面制定政策;佛山出台10条措施。江门、中山市开展促融合行动,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发布引进政策,吸引港澳律师执业。

 

我们也了解到,目前已有三百五十多名港澳律师拿到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在规范大湾区律师的执业行为方面,目前有哪些措施?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通过考试的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必须遵守内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法定的业务范围执业,与内地律师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为进一步规范他们的执业行为,省司法厅根据《律师法》和全国人大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在2021年12月制定出台了《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对执业申请、业务范围、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比如承办业务时,须由所在律师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承办业务时还要遵守内地和港澳律师行业有关利益冲突的规定等等。除此以外,广东省律师协会已修订章程,规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为协会的会员,协会将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

 

黄处长,从各方反馈来看,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您觉得这项试点,对于推动整个大湾区法律服务“软联通”将发挥什么作用?

 

目前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进入内地执业的大湾区律师,均为爱国爱港爱澳人士,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其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4名;学历高,教育背景良好,均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有近一半的人员有海外留学背景或取得境外律师执业资格;专业优势明显,熟悉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则,擅长领域包括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国际商事、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境投资、能源与基础设施、企业并购与合规、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认可度高,均有五年以上境外律师执业经历,其中除了有在国际知名律师所工作经历外,还有在国际仲裁、调解机构、跨国银行或港澳特区政府机关或大型企业等任职的工作经历。可以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进入,为广东树立了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法律服务模式和品牌,有利于弥补广东涉外律师人才数量的紧缺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不足,有利于推动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行业规则的进一步对接,有利于推动港澳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在大湾区更便捷高效地流动,实现港澳与大湾区内地九市律师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提升粤港澳法律服务能级和国际竞争力。

 

黄处长,在促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及融合发展等方面,广东省司法厅有哪些举措与安排?

 

答:“一国两制三法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独具特点和独特优势。加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是解决粤港澳三地规则冲突障碍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广东省司法厅主动靠前、主动服务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一是搭平台。我们支持深圳国际仲裁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合作交流平台,指导“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等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指导横琴、前海、南沙等三地高标准建设国际法务区。近期,香港律政司还邀请我们和澳门法律部门一起,在11月举办的“香港法律周”中共同组织论坛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共商三地法律服务业如何共享湾区发展机遇。二是建机制。我们联合香港律政司、澳门行政法务司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机制,已经分别连续召开了4次会议。此外,我们牵头建立了粤港合作法律及争议解决专班,由省司法厅直接与香港律政司对接共商粤港法律服务合作。三是强沟通。我们加强与港澳法律部门的沟通联系,今年已两次与香港律政司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近期厅领导陪同省领导赴香港拜访了有关法律部门。9月份,落实第四次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在澳门举办首届三地法律部门人员培训班,为推进粤港澳法律服务协同发展凝聚更多共识。还有,支持行业协会打造“湾区说法”法律研讨会、香港澳门法律讲座、粤港澳三地青年律师交流活动等品牌活动。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听《“港”清楚》节目,我们继续来关注大湾区律师这个话题。8月底,2023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暨内地法律实务交流对接会在广州举办。推介会首次采取线下宣讲和一对一洽谈的形式进行,36家专业、规范的律所参与线下推介,同时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线上展示了近100家内地律所有关信息以及执业申请相关指引。广东省律师协会负责人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港澳律师加入内地九市律所执业,有效促进三地律师的专业交流、业务合作以及法律文化的融合发展,推动三地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广东省律师协会将持续为港澳律师到内地九市执业提供学习和推介平台,协助尽快融入内地九市执业。

 

下面,我们来连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听听他的介绍。

 

问:陈会长,据您观察,获得执业资格的大湾区律师,他们的职业发展有了哪些变化?

 

陈会长:从业务上看,大湾区律师仅有少数律师以内地律所名义提供内地服务,更多的是通过内地执业获得更多的法律服务的机会。在业务合作上,不仅是大湾区律师与内地律师的合作,同时也推动了内地的律所与香港律所之间的业务合作,合作面进一步地扩大。在市场机遇上,目前三地之间的民商事跨境业务较为活跃,例如跨境的婚姻家室继承、争议解决等等,以及在跨境破产、境外上市、跨境金融、投资并购、涉外资产产权等方面也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随着大湾区律师执业的深入,他们逐步在内地的律协、律所也担任了更加重要的角色,例如加入了律师协会委员会,或者是担任了律所的合伙人,以及加入内地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等,可以获得更多的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如今的合作不再仅仅局限于一家内地律所的业务合作了。

 

陈会长,在促进粤港澳三地律师交流互动方面,广东省律协都有哪些措施,或者说都做了哪些工作?

 

陈会长:第一,我们发挥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行业融合发。2018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以及珠三角九市律师协会建立了一个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四个月就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三地轮流承办,并建立了联席会议轮值秘书处机制,目前已经超过了11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大湾区律师行业发展的动态,研究各方提出的涉及大湾区律师业务合作与发展的事宜,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大湾区律师协会在规则融合研究、青年律师发展、大湾区执业、培训互认、打造品牌的专业交流活动等方面形成了多个工作成果。

 

二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专业品牌的系列活动,促进对三地法律的融合理解。我们与港澳律师会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民法典讲座以及湾区说法等系列研讨会的活动品牌,由三地的律师代表对于同一个案例、税务所在地的法律有关问题进行分享、解读和讨论,展示了不同的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差异,促进了对三地法律制度的比较、融合和理解。而且我们的活动采取了中文、英文、葡萄牙文等三种语言同声传译的形式进行直播,现在已经举办了近10场活动,获得了三地律师的高度好评。

 

三是我们推出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友计划,支持青年律师发展。借鉴香港律师会师友计划的经验,我们推出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友计划,建立若干个专业领域的兴趣小组,而每个小组按照专业的类型划别,由三地的资深律师与青年律师组成,加强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的专业指导,提升青年律师业务发展和专业技能。

 

四是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推介港澳律师名录。广东省律师协会开设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这个平台,发布大湾区律师行业的新闻动态、政策指引、服务案例以及报名活动等等信息。同时,广东省律师协会还通过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向港澳律师征集了建立港澳律师服务的名录,目前我们已经征集了超过100多名的律师信息名录,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推广港澳律师的服务领域、联系方式等等,为内地的当事人提供寻找港澳专业律师的便利。

 

五是开展了常态化的互派专业交流。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的律协举办的专业交流活动均已经相互提供分享机会和参会名额,包括“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香港法律年度开学典礼、澳门律师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论坛、香港律师回内地的法治线上研讨会以及关于财产和继承等方面的线上研讨会等等,我们都已经开展了常态化的互派的专业交流活动,非常活跃,受到三地律师的广泛认可和参与。

 

在为大湾区律师创造更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方面,包括广东省律协在内,有哪些探索?

 

陈会长: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给大湾区律师提供支持:一是省律师协会设有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中心等机构共有100多个,可以为我们港澳律师提供加入、参与内地行业管理的工作机会。二是优先吸纳了加入涉外律师的人才库、讲师团、港澳律师名录等等。三是推进参与了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涉外律师与企业的对接活动,获得更多的业务拓展机会。四是为港澳律师搭建了更多的交流平台,提供了增长的机会。五是推荐参与广东重大的经贸法律服务活动,加入了内地的争议解决机构等等。六是在广东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等官方平台也提供了更多推广和宣传渠道和机会。

 

在我们九个地市,各个协会都非常积极努力去吸纳我们的湾区律师,和提供相关的娘家人的服务。例如广州市律师协会就出台了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的10项措施,包括开设专项培训课程、推广展示风采、设立专门的机构等等。深圳市律师协会也开展了首个专门面向大湾区律师和港澳律师便利化执业的交流平台,比如说“湾区律师大讲堂”。珠海市律师协会举办了珠港澳律师训练营等特色培训活动,为我们的港澳律师到珠海执业提供了培训和业务发展的机会。而佛山市律师协会就协助我们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请佛山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惠州市律师协会设立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机构与服务中心。东莞市律师协会制定了港澳律师在莞执业享受个人会员福利的机制和创新,确保给予同等的标准、同等的便利程度享受律师执业相关的保障权益;中山市律师协会增设了港澳律师专题培训,量身定做诉讼案件办理须知、参与了法律事务注意事项等等课程。江门市律师协会专门制定相应的政策,为港澳律师提供支持和优惠。肇庆市律师协会也不定期地开展港澳与肇庆律师执业交流座谈会,加深港澳律师对本地业务和案源的了解。

 

陈会长,现在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变得越来越便利,您觉得以后有没有可能内地的律师也可以更便利的去港澳执业?

 

陈会长:我相信在大湾区的融合发展当中,不仅我们大湾区内地欢迎港澳律师融入到内地发展。同时,我也相信我们港澳地区也欢迎我们的内地律师到港澳地区发展。因为每个地区的律师制度有所差异、有所不同,但是大家都在不断地推进我们的规则衔接和打通这方面的融合发展的障碍。目前,按照相关的有关律师执业制度规定,内地律师按照规定注册登记后,可以以外地律师的身份在香港提供中国内地的法律服务。而执业满五年的内地律师,也可以通过香港律师会组织的海外注册考试成为海外注册律师,提供香港的法律服务。目前,按照澳门有关的律师执业制度规定,内地律师没有相关的途径成为澳门律师。但是随着大湾区法律规则的衔接和机制的对接的推进,相信在不久的未来,粤港澳三地律师执业资格的互认也将进一步开放,大湾区律师人才的互动交流也将会呈现一种常态化的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问题。

 

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正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具体举措,是“一国两制”生动实践,也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现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的积极尝试。我们相信,随着更多的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通过与内地律师更深入的交流合作,大家一定能够进一步增强法治互信、增进法治共识,共同推进大湾区法治环境的优化与发展。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港”清楚》节目的全部内容,主持人倪升,代表编辑田雅感谢您的收听。我们约定你,明天继续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