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辉煌与使命”广东知识女性靓装舞会的通知2010年05月18日 14:34

广州、深圳、佛山市律师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
    为倡导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携手共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增进行业之间的友谊,同时借迎接2010年亚运会的到来暨省律协成立30周年庆典之机,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广东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广东省女法官协会四家单位定于6月在广州联合举办“辉煌与使命”广东知识女性靓装舞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19日(星期六)17:00~21:00
    2、地点:广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广州厅(地址:海珠区会展东路1号琶洲地铁站旁,会展中心东北侧。<详见附件2>)
    二、活动形式
    (一)节目形式
    1、晚会以交谊舞形式为主线,其中穿插文艺表演、走T台等节目。可相互交换舞伴,拟请专业乐队伴奏舞曲。
    2、文艺表演节目,主要以“朗诵、唱歌、舞蹈、演奏”等形式为主。
    3、走T台主要是由女性进行盛装表演。
    (二)节目要求
    1、广州、深圳、佛山市律协各出一个文艺节目(注:不能邀请专业的演出队)。
    2、节目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
    (三)评奖
    1、评委组成
    评委拟由联合举办单位各派一名领导和晚会聘请的专业人士组成。
    2、奖项内容
    晚会拟为交谊舞、文艺节目、T台秀三类项目的表演各评出前三名获奖者(T台秀每轮评出三名),并由相关领导为获奖者颁发奖杯。
    三、活动安排
    17:00  签到(广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广州厅门口)
    17:30  自助餐
    19:00~21:00  靓装舞会
    四、参加人员
    晚会参加人员拟定100对男女即200人左右,包括联合举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交谊舞人员和文艺节目表演人员等。
    具体分配人员为省律协50对,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20对,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15对,省女法官协会15对。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均须着正装出席,女士着晚装或礼服,男士着西装(打领带或领结)或者礼服;
    (二)参加人员须会跳交谊舞;
    (三)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交通费自理。
    请相关市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和推荐律师参加,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于6月4日前上报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谌  平  邓新全
    电  话:(020)83509137转101  83509137转102
    传  真:(020)83492027   83503355
    电子邮箱:gdlawyer@law.com.cn

附:1、“辉煌与使命”广东知识女性靓装舞会报名表
    2、活动地点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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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