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9.25律师宣传日”活动的通知2009年08月27日 14:50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今年正值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3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国律师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律师队伍在逐步壮大,律师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籍此9•25律师宣传日的契机,请各市律协因地制宜,做好律师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律师和律师工作的了解,在公众中树立起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有关此次宣传活动的总结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请于10月15日前发至省律协秘书处邮箱:gdlawyer@law.com.cn
    联系人:林杏薇  电话:020-83493517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