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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40年 | 对深化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具有积极示范效应

发布时间:2020-12-03 阅读次数:1次


四十年砥砺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变


 


为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广东律师4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对40年来为广东律师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管理者进行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参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将通过本号进行网络投票,敬请留意!


深能集团的整体上市是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对深化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以下为广东律师40年40案评选——候选案例


《深圳市能源集团整体上市》




办案律师:

麻云燕、魏天慧





2007年12月20日,随着深圳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顺利完成,信达所作为深能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整体上市工作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深能集团是一家承担深圳电力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国有控股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大型的区域性独立发电企业之一,在深圳市国有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前列。


该项目是国内资本市场中通过上市公司反向收购大股东资产,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二为一,实现彻底整体上市的首次尝试;开创了中国电力企业实现整体上市的先河。


时任深圳市副市长的张思平曾就此表示,作为深圳市国有企业实力最强、管理较好、在全国电力行业有较大影响的市属国有企业,深能集团长期以来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深能集团能够以此为新的起点,深入转化内部经营机制,为集团的下一步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深圳市政府将继续全力支持深能集团做大做强。


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分别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7月15日成立,是由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深圳市属一类一级大型集团化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时任董事长高自民。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6月30日成立,为A股及纽交所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A股股票简称“华能国际”,股票代码60001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27日成立,1993年9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深圳能源,股票代码:000027,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一家上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当时的上市公司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深能源A”,股票代码000027)以新发股份、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亿股流通A股所募集的15.2亿元资金以及部分自有资金作为对价,购买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价值为76亿元的全部资产(除其持有的深能源A的50.19%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少数尚未明确产权的非主业房产外)。


该交易完成后,实现了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华能国际对上市公司的直接持股;深圳能源总资产由原2006年末的112.41亿元扩大至备考合并报表同期的219.33亿元,同期净资产由47.03亿元扩大至112.07亿元,上市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分别较收购前增长95.12%及138.30%,净利润也由同期的8.00亿元增大至14.85亿元,盈利能力提高了0.86倍。


深能集团的整体上市是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对深化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此次整体上市也为深能集团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了一个好的历史机遇、打造了一个好的平台。



资料来源 | 深圳市律师协会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


 ▊ 广东律师40年·40案候选名单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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