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40年 | 薛云华:为广东律师行业转型发展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四十年砥砺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变
薛云华律师从业34年一直努力开拓律师业务,是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方面的专家,为政府、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律服务提供了丰富经验。
以下为广东律师40年·40人评选——候选人
薛云华
1986年,薛云华律师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并选择从事律师工作,就职于直属广东省司法厅的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业至今的34年里,他在律师业务、行业发展及广东律师协会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对广东律师行业的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2002年11月广东省第六届省律师代表大会上,薛云华律师当选广东省律师协会首任执业律师会长,在2006年广东省第七届省律师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再次当选会长。
在任两届会长期间,薛云华律师积极探索、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广东律师“两结合”管理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在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期间,薛云华律师团结律师领导班子,完成了律协建设的重要工作。如制定及有效实践了律协机构管理的“议、决、执、监”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律师、律所及律协行业管理规则、规范、业务指导的制定,特别包括2003年律师协会会费收缴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会费收缴困难的问题;2003年,出台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计时收费”规则、标准,解决律师收费长期存在的争议问题;制定了若干律师从业业务指引,提高了律师整体服务水平;制定了包括防止利益冲突等七项行业管理规定等。同时,薛云华律师还积极协调、力排众议,购置了省律协办公场所,解决了省律协的硬件建设,并完成全省21个地市律协均有必要办公场所及必要服务条件的建设。
为广东律师行业转型发展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薛云华律师是广东省司法厅(省直属律所)首位辞去公职,并牵头开办了广东省司法厅首批(两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推动律师行业的改革、发展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1992年薛云华律师牵头(担任主任)开办省厅直属首批两家合伙所之一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此后几年里,广信律师事务所建设及发展经常受到司法厅、司法部的高度评价,并于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八家(广东唯一一家)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1998年被评为司法部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其经验对推动广东律师所从公办为主转变为合伙事务所为主的过程起到了良好带头示范作用。
努力开拓律师业务,是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方面的专家
薛云华律师从业34年一直努力开拓律师业务,是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方面的专家,为政府、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律服务提供了丰富经验。
在房地产法律服务中,薛云华律师最早开展(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的法律服务模式,大大拓展了广东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在此期间,薛云华律师担任了当时广州最高商业办公大楼“广州中信广场”的全程法律服务,同时还为包括恒大地产、雅居乐地产、中国海外、新世界地产、新鸿基地产、中信地产等著名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
在政府法律服务方面,薛云华律师在1987年就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运动会的法律顾问,并在此后担任第九届全运会、广东省民政厅、水利厅、物价局、国资委、广州市交通委、广州市国土局等政府部门的律师顾问,并于2004年-2009年担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和召集人。
编辑、排版 | 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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