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与储备计划,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律师,促进广东律师行业发展,省律协定于2015年4月举办“2015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 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25日。
(二)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5--31日。
(三) 录取通知时间:2015年4月3日。
(四) 培训时间:2015年4月19-24日。
(五) 培训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二、 参训青年律师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辖内注册会员。
(二)执业时间在五周年以上(即在2010年3月3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
(四)对行业或律师事务所集体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五) 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 培训内容
(一)培训主题:“全面提升优秀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课程以提升优秀青年律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修养、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等各方面知识水平为主。培训具体内容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或作适当调整):
(1)社会学科:《中国梦大棋局: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2)人文学科:《孔子修养与为人修身》
(3)经济学科:《李克强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新趋势》
(4)管理学科:《九型人格与领导力》
(5)科技学科:《互联网金融》
(三)本期学员应在上述课题中选择一个主题撰写一篇与律师业有关的文章(字数3000字以上),题目自拟,在参加研修班报到前提交电子版。在研修班结束时,学员提交的文章参加优秀文章评选。
四、 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的学员由各市律协推荐,并请征求市司法局意见。
(二)推荐名额:广州、深圳各9名,佛山、东莞各3名,珠海、中山各2名,其他地市各1名。
(三)本次培训班的费用(含培训费、食宿费等)由省律协负责,交通费自理。
(四)请各市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于3月25日前将名单发至省律协秘书处。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纲 电 话:13728087340
吴学明 电 话:020-66826949
传 真:020-66826957
电子邮箱:xingzhengbuly@163.com
附件:2015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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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3月3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