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尤其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激发我省广大律师投身开展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工会法律服务业务的热情,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律师行业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将于今年4-5月联合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本次大赛分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工会法律服务业务三个比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大赛作为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选手实施奖励,激发广大律师学习和服务的积极性,营造争当岗位能手、业务标兵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依法治省总体规划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由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主办,由省司法厅机关工会、省法律援助局、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协办。
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成立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和有关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大赛领导小组。由省司法厅、省律协、省总工会相关领导共同组成大赛领导小组,对大赛的全局性工作进行领导和安排。
(二)领导小组下设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大赛工作流程和比赛规则、组织各项赛事,协调大赛各方面工作等。
(三)大赛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大赛办公室。
1.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担任决赛和总决赛的评委组成,负责比赛评审工作。
2.大赛办公室成员由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省法援局、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司法厅机关工会、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相关领导组成,负责落实大赛组委会各项决定,具体协调和落实赛前、赛中及赛后各个环节工作,并指导各市初赛工作。大赛办公室设在省律协秘书处。
三、参赛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大赛
参赛人员的范围是:
1.我省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
2.我省担任企业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
参赛人员的条件是: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法律顾问工作,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2.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相关技能,担任法律顾问具有相当实践经验;
3.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较好口碑。
(二)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大赛
参赛人员的范围是:
1.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
2.我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
参赛人员的条件是: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法律援助工作,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2.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法律援助业务技能;
3.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满3年以上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工会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大赛
参赛人员的范围是:
1.我省工会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2.我省在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职工服务中心任职或兼职的律师;
3.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社会律师。
参赛人员的条件是: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3.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平正义,扶弱助困,奉献社会,心系职工,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在职工和工会组织中的认可度高;
4.从事工会法律服务工作2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此外,一名律师只能申报参加上述三项大赛的其中一项。
四、比赛形式和时间
本次大赛包括初赛、决赛和总决赛。初赛由各市举办,决赛和总决赛由省统一举办。
(一)初赛。初赛由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协参照《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规程》(见附件2)和《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复习范围》(见附件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
各市初赛应于4月中下旬前完成,并于4月30日前按照《各市参加决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将《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决赛)参赛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初赛的举办情况以及参赛选手简介(500字以内)、视频(含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律协秘书处。
(二)决赛和总决赛。决赛和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大赛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和落实。各市按名额报送的选手参加决赛,各项决赛成绩前10名的选手参加各项总决赛。
决赛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总决赛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对参赛选手的奖励。初赛奖励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决赛和总决赛根据比赛成绩进行如下表彰奖励:
1.各项总决赛成绩第1名的选手,颁发大赛“特等奖”;
2.各项总决赛成绩第2—4名的选手,颁发大赛“一等奖”;
3.各项总决赛成绩第5—10名的选手,颁发大赛“二等奖”;
4.各项决赛成绩第11—20名的选手颁发大赛“三等奖”;
(在每项决赛中,如本市报送的选手均未进入前20名,则向该市此项初赛第1名的选手颁发大赛“三等奖”)
5.其余参加决赛的选手(以各市上报名单为准),颁发大赛“优胜奖”;
6.各项总决赛成绩第1-8名的选手,将按有关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广东省行业业务能手称号”;其中,各项总决赛成绩第1名的选手,将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组织单位的奖励。根据各地级以上市对本次大赛的组织情况和选手成绩,评出若干个大赛组织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比赛要求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科学制定比赛方案和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各市要严格审查参赛人员的条件,并通过初赛切实把政治思想和品行好、业务技术精、工作热情高的优秀律师选送到省的决赛中来。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律师参与大赛的积极性。要通过本次大赛,发现和培养一批业务能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有力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人:谌平 刘静雅
电 话:020-66826946、66826944
邮 箱:xuanchuanbu@law.com.cn
传 真:020-66826957
附件:1.各市参加决赛人员名额分配表
2.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规程
3.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复习范围
4.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决赛)参赛报名汇总表
5.活动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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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2月15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