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律协《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现将全国律协《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通知每个律师事务所,并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需要备案的律师事务所申请登记表和加盖市律协公章的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律协秘书处 。
联系人:邓家益 林润桃
电 话:020-66826947、66826941
传 真:020-66826957
邮 箱:yewubu@law.com.cn
附:《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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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