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补充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12年11月30日—12月2日在广州珠江宾馆举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1月30日(星期五)10:30-18:00为报到时间,当天17:00-17:30召开各市代表团团长会议,19:30-20:30召开全体代表预备会议。请各有关参会人员务必依时报到。
二、报到地点
广州市珠江宾馆主楼大堂(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联系电话:020-87379988)。
三、参会人员
(一)正式代表(含法援、公职、公司律师代表)
(二)特邀代表:1、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领导;2、各市律协由非专职律师担任的会长。
(三)各市律协秘书长(列席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应成立代表团,代表团由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和市律协秘书长组成。代表团设团长1名,由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领导担任。大会期间,团长负责本市代表团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请各市律协于11月22日前将参会回执填写好(电子版)报省律协秘书处,并负责通知本市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建议参会人数比较多的市集中出发)。会议重要,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务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所在市律协和省律协提出请假申请,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三)请广州、深圳市律协秘书处派人协助做好本市代表报到工作。会议期间,请参会代表着正装出席。
(四)由于参会代表多,住宿安排紧张,参会人员均不得带家属、随从人员。原则上每市司机人数不得超过1名。
(五)会议期间代表食宿由省律协统一安排,交通由各市律协安排。
联系人:孙天华 罗敏妍
电话:020-66826673 66826674 传真:020-66826957
电邮:gdla@21cn.com
附件: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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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