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民族器乐演奏比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展示广东律师的艺术风采,提升广东律师的文化综合素质,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省律协拟定于2012年4月底5月初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民族器乐演奏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
二、比赛项目和形式
1、民族器乐演奏比赛项目主要有:笛子、古筝、琵琶、二胡、扬琴等乐器。
2、参赛曲目由各市律协推荐1—2个;广州、深圳可推荐2—3个。
演奏形式:独奏或组合演奏,每首曲目演奏时间为4—5分钟。
三、奖项设置:
器乐演奏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比赛费用
1.参赛人员食宿和比赛场地、评委、奖杯等涉及的费用由省律协负责。参赛人员的交通费等由选送市律协负责。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市律协尽快挑选参赛律师并填写比赛报名表(详见附件)于3月26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
2.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新全 电 话:020-66826948
传 真:020-66826957
附件:2012年广东律师民族器乐演奏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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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