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 首页
  • 协会介绍
    •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架构
  • 行业党建
  • 会员服务
    • 投诉中心
    • 维权中心
  • 行业资讯
    • 协会动态
    • 协会通知
    • 其他通知
    • 招聘信息
    • 《广东律师》
    • 宣传视频
  • 行业规章
    • 法律法规
    • 政策文件
    • 组织规范
    • 行为规范
    • 业务规范
    • 实习规范
  • 信用信息平台
  • 涉外工作
    •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 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
"律满意"登录

关于征集“2018年度广东省律师典型公司法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阅读次数:1次

各位律师:

为了分享业务经验和办案心得,宣传推广我省公司法业务律师的专业能力,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由我省律师办理的公司法典型案例,并从中优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案件为近2年审结并生效的商事诉讼案例,生效时间以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下达的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为准。

    2.申报人必须是广东省执业律师并系该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二、评审标准

入选典型案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在案例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法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案件处理结果具有行业引导力和价值导向性,在同类案件中具有突出的代表和指导意义。

2.案件为近2年已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或信访事项结案书等的真实案件,文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

3.代理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主动收集及有效运用证据材料,法律政策运用适当,与当事人沟通良好。

4.案例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起到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5.代理律师发挥了较好的专业水平,并在案例处理结果上有所体现。

    三、申报要求

1.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申报人签字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裁判文书。因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表,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3.《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格式要求,请按如下小标题顺序要求撰写。

    案例标题: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

裁判文书案号:

裁判文书生效时间:××××年××月××日

裁判机关:

代理/辩护律师姓名:(申报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

案情简介:(500字)

案件焦点:

代理/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案例分析:(500-1000字)

结语和建议:(300字)

4.上述材料应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格式和条件提交的,原则不纳入评审。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表》(盖章版)和《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省律协公司专委会邮箱:gdgongsiwei@163.com同时,请将《申报表》和《案例分析报告》的word文档一并发送。

五、联系人

郭鹏,省律协公司专委会秘书长,电话:13632836166。

 

附件:《典型案例申报表》

 

附件.docx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8年度典型经济犯罪刑事案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8年资本市场回顾及法律实务”主题讲座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
  • 咨询电话: (020) 66826388
  • 邮       编: 510623
  • 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
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架构
行业党建
会员服务
投诉中心
维权中心
行业资讯
协会动态
协会通知
其他通知
招聘信息
《广东律师》
宣传视频
行业规章
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
组织规范
行为规范
业务规范
实习规范
信用信息平台
涉外工作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

友情链接:

  • 广东省司法厅
  • 中国律师网
  • 广东法院网
  • 广州仲裁委员会服务律师平台
  • 中国仲裁在线
  • 广东财经大学
  • 华南科技大学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北大法宝
  • 无讼案例
  • 香港仲裁会
  •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澳门律师工会
  • 香港大律师工会
法律声明隐私政策
Copyright © 2000 ~ 2026 广东省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6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