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十大典型民事案例的通知
各位律师:
为了分享经验和交流心得,宣传推广我省民事案件律师的业务能力,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由我省律师办理的民事典型案例,从中优选十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汇编成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期间审结并生效的民事诉讼案例,生效时间以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下达的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为准。
2.申报人必须是广东省执业律师并系该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二、评审标准
入选十大典型案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影响力。在全国或全省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引起普遍关注;
2.专业性。律师参与案例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在案例中并影响案例的审理结果,对民事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比如入选案件在定性、法律关系或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具有理论研究价值,或者在反映新型纠纷、适用新颁布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或对法律适用范围有所突破等。
3.导向性。案件处理结果具有行业引导力和价值导向性,在同类案件中具有突出的代表和指导意义,符合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申报人签字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裁判文书。因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表,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3.《案情分析报告》格式要求,请按如下小标题顺序要求撰写。
案由:
主体信息(原告、被告等):
主办律师:
生效文书:
生效时间:
裁判机关:
案情简述:
本案焦点:
双方意见: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办案律师引导性作用体现:
律师办案评析及心得:
独特性、新颖性或典型性:
4.上述材料应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格式和条件提交的,原则不纳入评审。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盖章版)和《案情分析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省律协民事专委会邮箱:guangdongminwei@163.com,并抄送省律协秘书处邮箱:zhuanweihui@gdla.org.cn。同时,请将《申报表》和《案情分析报告》的word文档一并发送。
五、联系人
黄伟锐,省律协民事专委会委员,13828399973。
附件:《典型案例申报表》
| /uploads/soft/1708/6-1FP11G350.docx |
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